觀點投書:離岸風電國家隊的養成只能穩不能急

2024-03-23 06:10 admin


筆者認為,在離岸風電國有化的情況下,為了兼顧國產化與開發順利,折衷的方式就是尊重業者在市場下的選擇。(取自Ørsted 沃旭能源臉書粉專)

上週四(14)日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排定的議程要針對中油進行113年度營業部分預算審查。沒想到在詢答時,隨著近期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併網期程通案延長半年,及離岸風電3-2期近期的相關爭議。離岸風電國產化的議題再度浮上擡面。

在筆者的觀點下,筆者認為從近來邱志偉委員的質詢,到過去相關的主張,其實反映既有國產化政策下的疑慮。除了現有的離岸風電國家隊的組成不夠全面外。另外雖然3-1期的風場開發,政府已然明文60%的國產化標準,但仍有部分風電供應鏈的業者,在國產化的框架下,仍然無法藉由國產化的相關規範在提高整體佔比(或仍有提升空間),也就是縱有國產化的保護罩,國內的業者仍然無法與外國廠商在競爭上獲得優勢。

就長期來看,台灣應該要學習離岸風電相關技術,才能打造完整的風能國家隊。(資料照,尹俞歡攝)

筆者認為,如同邱志偉委員所說離岸風電國產化是重要的議程,長期來看臺灣在這波能源轉型過程中,應該要想辦法學習相關技術,打造完整風能國家隊,也才能真正實踐能源自主,保障臺灣的國家安全。

以文章一開頭提至的興達海基為例。其實興達海基公司,在國產化的一開始是很有競爭力的,一度拿到超過五十六座來自沃旭的大訂單,後續卻因故被砍單超過八成。據報載,其理由與興達海基「施工的電焊工程發生延遲裂」所引發技術移轉不完全疑慮有關,也就是相關產品在使用的風險上有所疑慮,間接也證實了現階段臺灣國產能力根本不足。

所以說,在現階段的國產化標準下筆者認為為了兼顧國產化與開發順利,折衷的方式就是尊重業者在市場下的選擇。讓開發商在既有框架下自由選擇其欲國產化的品項。作者認為離岸風電國家隊是一個嚴肅且重要的議題,產業養成只能穩不能急,政府的政策規劃應該通盤思考,要讓風電產業在臺灣可以長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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