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僱用安定措施,明訂7行業放無薪假可申請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發給新台幣9200元,最長可領6個月,今(31)日起開放線上申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表示,若2月4日前申請且資料完整,最快農曆年前撥款。
113年僱用安定措施申請資格時間、方式、時間一次看
「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在此期間內,若僱主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在實施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向轄區分署提出減班休息期間的薪資差額補貼。
補助金額是按「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發給新台幣9200元,最長補貼6個月。
適用「僱用安定措施」7大行業減班休息的勞工,除了可以郵寄申請外,今天起也可以透過網站線上申辦,只要先註冊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並填寫個人履歷表及求職登記表,接著進入「會員中心」頁面,點選「線上申請作業-僱用安定措施專區」,填妥薪資差額補貼申請書、上傳勞工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當次申請補貼期間的薪資證明文件及勞工本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就可辦理申請。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