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針對青年購屋提出「555方案」,用意當然是搶青年票,不過這種狀似「嘉惠青年」的德政,往往可能傷害總體金融面,甚至對貸款者而言也未必有利,最糟糕的情況就是成為「台式次貸」。
給予免頭期款的的原因,根據侯的說法是因現在很多青年買不起房,而買不起房的重要原因是拿不出頭期款,要存好幾年才付得起,就拖延了購屋的時間,甚至因物價波動,房價上漲愈追不上。因此提出這個方案,「第一個頭期款真的不要付了!」
要談這個政策的好壞對錯,先回頭看金融界為何要求頭期款─簡單的說,降低金融風險。舉例而言,一棟市價1000萬的房子,頭期款2成(200萬),銀行貸款800萬;如果不幸屋主無法如期繳款、貸款變逾放,對銀行而言,產生800萬的呆帳總比增加1000萬的呆帳來得好一點吧。
如果不幸發生房價大崩跌,1000萬價值的房子跌到只有700萬,對銀行而言既有損失又危險:一個是手上擔保品價值(700萬)已低於800萬的債權,如果這筆貸款變呆帳,銀行虧損變大;再者是這種房價跌破貸款金額時,很容易讓屋主不願再承擔貸款,寧可把房子丟給銀行,對貸款者而言這樣更劃算,因此銀行的風險變更高。
這就是為什麼購屋貸款要有頭期款的原因,自古即有,是為了控管風險的「古老智慧」;而且對銀行等金融機構跟負責監理、穩定金融的政府同樣重要,對個體(銀行)而言是降低放款的風險、更能確保債權;對政府監理的總體面而言,則是讓整體金融更穩定、釀成金融風暴的機率降低。某個角度而言,借款者拿得出的頭期款多寡,也是可用來評估可貸金額與風險高低的重要依據,對銀行而言,如果拿不出100萬頭期款卻借走1500萬,銀行與承辦人大概晚上很難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