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電動車爭議成為中美歐三方的重點貿易爭端。確實,電動車在過去十年左右是非常熱門的概念,被譽為下一個驅動經濟的主要高科技產業,正如過去十幾年二十年,智能手機以及其帶動的移動互聯網經濟一樣。
在討論電動車的時候,我們必須先釐清一些概念。首先,電動車,特別在中國大陸的語境中,包含了兩種要素。第一是用電池驅動,第二是自動駕駛技術。這兩種要素並不必然相關:可以有「沒有自動駕駛技術的電動車」,也可以有「自動駕駛的汽油車」。然而,在提出電動車產業概念的時候,自動駕駛的概念也在熱炒,於是產業界(特別是中國產業界)傾向把兩者組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動駕駛的電動車」這種概念。
另一個必須釐清的概念就是何謂電動車。以前車裡面沒有電池驅動,這些車通常稱為燃油車(包括用柴油和用汽油)。到了上世紀末,為了省油,出現了混合動力的車(HEV),即在車內裝一塊(容量較小的)電池,既可以回收一部分煞車的能源,也可以在低速或跑跑停停時,用電池驅動。之後又出現「插電混動」(PHEV),即車上有接口,可以用電纜直接給電池充電。混合動力和「插電混動」的車,都有電機和內燃機兩套驅動系統,可以用電池,也可以用汽油。然後又有「純電動車」(Pure EV或All EV,在歐洲稱為BEV,即Battery EV),即完全拋棄了內燃機,用電池提供動力,用電機驅動。後來,為了緩解「裏程焦慮」,又有「增程電動」(REEV),即在純電動車上裝一個汽油發電機,可以給電池充電。按照用於驅動的電池的大小排列,依次是:純電動車、增程電動、插電混動、普通混動、純汽油車(沒有電池)。
現在一般傾向是,新能源車包括電動車和氫能源車,而電動車則包括純電動、增程電動、和插電混動。至於不能插電的混動車,雖然也有電池,但被美中歐的補貼政策排除在外,於是說到電動車的時候,也不包括它了。
筆者此前撰文分析為什麼美國並不適合大規模推廣電動車,特別是純電動車。從用戶角度,有裏程焦慮,冬天的電池可靠性,二手車掉價,電池更換,堪稱用戶的四大難題;同時,電動車和汽油車相比不是「汽車和馬車」的區別,事實上,它們還有各自優勢的使用情景。放到了國家經濟戰略角度,美國更沒有大規模推廣的理由。美國本身就是能源大國,地理氣候條件不適合,已經擁有非常成熟的油車產業鏈,還有龐大的就業人口,加上還有大規模基建等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