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投顧違規案疑點重重 金管會不排除移送檢調

2024-02-27 19:59 admin


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祕書尚光琪今(27)日傍晚說明時間投顧裁罰案。(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時間投顧違反全權委託(簡稱全委)相關規定,金管會今(27)日宣布總經理李宜釗停職1年,公司罰鍰120萬元並記警告。媒體追問下,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祕書尚光琪坦言此案疑點重重,不排除在補強事證後,主動移送檢調偵察。

其中,王姓員工2020年7月31日離職之後,就不曾再復職,媒體詢問對已經離職的員工停職6個月有何意義?尚光琪解釋,停止執行業務的訊息會註記在投信投顧公會,今年3月15日起,未來6個月內,王姓員工不能任職於國內投信或投顧公司。

尚光琪表示,此案為金管會檢查局金檢某投信公司基金經理人交易時,看到關聯性,「感覺上跟時間投顧的王姓員工有一點點關聯」,算是擦邊球發現的。

尚光琪說,王姓員工2020年7月31日就離職了,時間投顧卻讓他2020年8月17日到2021年4月19日期間登錄在投信投顧公會,整件事情時間投顧的總座都知情而且參與在內。

尚光琪說,時間投顧總座雖有全委代操資格,但依規定,總座不能兼任全委業務的經理人,只好找來有全委資格的人,然而卻是名離職員工。

另外一名吳姓員工,案發期間擔任時間投顧的全委部門主管,未盡監督責任,連帶被處分。

媒體詢問,吳姓主管具有全委資格,李宜釗為何不直接找吳姓主管擔任全委經理人,而是要找離職的王姓員工?是否暗藏不法情事?

尚光琪聞訊後坦言,上述現象的確很奇怪。金管會今日先做行政處分,並將針對有關疑點進行瞭解,不排除在補強事證後,將此案移送檢調偵察。

金管會資料顯示,時間投顧成立於2014年4月17日,實收資本9000萬元,業務項目包含一般投顧業務,也有做全委業務。截至去(2023)年11月15日,客戶數共17位。

其中,一般投顧業務方面,自然人3位、法人3位;全委業務方面,自然人9位、法人2位。該公司2021年營收才280幾萬元,是家小型投顧公司。

媒體詢問金管會為何只罰時間投顧120萬元?尚光琪表示,金管會去年9月5日開罰統一投顧60萬元,核處糾正,因為統一投顧的廖姓總座不具投資分析人員資格,卻上節目分析個股。

尚光琪說,時間投顧的違規情節比統一投顧嚴重,所以開罰120萬元、核處警告,金管會對時間投顧的行政處分是比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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