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拿老本配息金管會開大門 10家可動用資本公積

2024-01-18 22:13 admin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18)日宣布金控公司動用公積配息的最終方案。(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控公司拿老本(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來發普通股現金股利的財務條件,金管會今(18)日宣布最終版本,較先前公布的草案大幅放寬。金管會並表示,用去(2023)年6月底資料試算,有10家金控公司可用資本公積來配發普通股股息。

不過,在大型金控遊說且反對下,金管會態度大轉變,最終敲定「昨是今非」的版本。今天傍晚公布的「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在動用資本公積配息的部分,開了大門。

金管會今日公布之最終版本,金控公司若要動用資本公積配息,分配之後,金控公司的資本適足率不能低於120%,銀行子公司的3種流動性指標也不得低於法定比率,然而這些要求並不嚴格。

不過,金控公司拿老本來配息,畢竟不是常態,也不值得鼓勵,所以林志吉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以往動用公積來發放現金股利比較少見,(金控公司)通常用累積未分配盈餘來發放現金股利,適用這辦法應該是比較少的情況。」

他也提醒,金控公司如果發放股票股利、用累積未分配盈餘來發放股息,或者發特別股股利,都不適用本規定。

林志吉指出,若用去年6月底數字試算,14家金控沒有1家可以動用法定盈餘公積來配發現金股利。

金管會基於強化金控公司的資本及財務健全的考量,原本打算對動用資本公積與法定盈餘公積,同時設下嚴格限制,如今則是在資本公積部分開了大門,為何如此?

林志吉表示,主要考量「公司法」對用資本公積發放跟用法定盈餘公積發放,本來就有不同強度的規範,資本公積是相對比較低的規範,他說「公司法」上也只有用法定盈餘公積來發放股利才有25%的規定(指公司法241條)。

這項從規範金控公司動用公積配息的規定,金管會已經完成法規預告程序,林志吉說,會盡快發布實施,今年的股息配發就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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