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會議中,先進國家與落後國家、窮國與富國、南北國家齊聚一堂,團結一致、共同為全球減碳而努力。只是這個可能就是表象而已,富國與窮國其實利益衝突嚴重,富國以減碳為由希圖在窮國身上「收割利益」。
聯合國貿易高官指出富國以綠色為名犧牲窮國
當然,也不必太訝異,這位女性祕書長出身於開發中國家,不是「富國那一夥」。她是哥斯大黎加人,曾擔任過不少部會首長,最後是擔任過副總統職務。
日前COP2會議才開完,許多人士都認為全球減碳步伐不夠積極、激進,人類要因應暖化還有的時間越來越短,希望在2030年時綠電能增為現在的3倍。外界看來,開發中國家似乎一事無成,在排放、清潔轉型上缺乏建樹,窮國承諾達成淨零碳的時間(2060年之後)比先進國家的2050年晚,歐盟的碳關稅已上路,美國的《通膨削減法》(反通膨法)要大力推動乾淨能源。
窮國無財力與能力順應富國綠色要求
簡單的說,技術先進又富有的先進國家,有財力、能力、技術去降低甚至淘汰化石燃料舊技術(例如去煤化)、使用乾淨能源,但窮國則缺乏這些能力。富國為了全球減碳施壓要窮國不要建煤電廠(如要中國不能對外輸出煤電廠),但窮國實在用不太起價格高的天然氣發電,不談建造投資成本,單以發電成本(大部份就是燃料)而言,燃氣電廠的發電成本通常是燃煤發電廠的2-3倍。
至於核電的技術層次又較高,技術落後的窮國沒有能力掌握;綠電的情況雷同,要搞綠電,就要向在此領域居領先地位的富國,繳交不少「保護費」─技術授權或是由富國企業承攬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