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丨標準金額補地價擴至新界農地-下季公布金額逐年檢討

2023-12-28 20:10 admin


新界農地將被納入補地價「標準金額」安排的範圍。

發展局今日(28日)宣布擴大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包括推出適用於新發展區以外新界農地的試行計劃。首階段會在元朗、北區和屯門設立10個分區,包括四個現有新市鎮分區和六個現有或計劃興建鐵路站的附近範圍,當局會在明年首季公布標準金額,其後每年檢討。

另外,政府計劃恆常化早前試行的工廈重建補地價「標準金額」安排,將進一步涵蓋特殊用途工廈,恆常化下的「標準金額」同樣會在明年第一季公布,並於同年4月生效。

本港土地私人項目土地改變用途發展,如由農地改作住宅地、商業等,需要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換地及契約修訂等;標準金額補地價,是政府新推出的補地價方式,是恆常估價機制外的另一選項,並非強制。最早在工廈重建項目試行,藉以推動工廈活化;2021年《施政報告》把標準金額補價模式擴展至新發展區契約修訂申請。

地政總署會列明換地前的「土地用途地價」(Before Value),以及換地後的「土地用途價值」(After Value),採用「明碼實價」方式進行,提出申請發展商同意後,便改變土地用途。

傳統補地價則是政府評估補地價的一般原則,是以土地十足市值為評估基礎,會考慮多個成本與收入因素,包括當時已落成的同類發展項目售價、有關計劃的發展成本、發展期及邊際利潤。

另外,政府亦計劃擴大「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至所有新發展區項目,容許私人土地業主,向政府申請原址換地,即使申請人擁有的土地夾雜「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只要申請人購得指定發展用地內九成或以上的私人土地,政府也會考慮處理申請,並收回餘下一成或以下的第三方土地,批給申請人,以發展整幅用地,申請人須就用地繳付十足市值的補地價。

此外,申請人亦要提供政府指定的公共設施,例如休憩用地、道路或其他公共設施,可透過扣減地價支付相關成本。至於受到換地申請影響的用地佔用人,就可選擇換地申請人提供的補償,或者政府提供的補償和安置方案,二選其一;如果受影響人士選擇政府方案,換地申請人須向政府支付全數開支,包括行政費。

政府指,「加強版模式」相比政府收回然後平整土地,並以招標方式推出市場,速度會更快;如果能夠成功換地,政府可不用支付收地開支,可減低政府前期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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