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律師:歐盟MiCA法案正式生效 一文講透Web3企業展業新規範

2025-01-03 11:34 曼昆區塊鏈法律


2024年12月30日,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以下簡稱“MiCA法案”)正式生效,標志着歐洲加密資產合規框架邁入新紀元。我們在先前的系列文章中,已經對MiCA法案的關鍵定義等做了介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點擊《解讀歐盟MiCA法案,虛擬貨幣托管服務如何合規?丨曼昆Web3普法》 查看。對廣大Web3從業者,尤其是對歐洲市場感興趣的從業者而言,MiCA法案生效後該如何應對?今天,曼昆律師就帶大家一探究竟。

誰必須遵守MiCA?

MiCA法案第2條界定了法案的適用範圍,即在歐盟境內從事下列活動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企業:

1.發行加密資產(Issuance):創建新的加密資產。

2.向公衆發售加密資產(Offer to the Public):將加密資產提供給公衆認購。

3.加密資產交易准入(Admission to Trading):允許加密資產在交易平台(如加密資產交易所)掛牌交易。

4.提供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服務(Provide Services Related to Crypto-Assets):涉及爲加密資產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托管、买賣撮合、交易執行、錢包管理等。

MiCA法案的基本涵蓋了所有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活動,簡言之,只要希望在歐盟境內开展加密資產相關活動的主體,都可能落入MiCA法案的規制範圍中。針對10種不同的加密資產相關服務業務的範圍,我們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經有過梳理,讀者可點擊《Web3解讀 | 一文講透Web3企業爲何需要歐盟MiCA與迪拜VARA牌照》查閱。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虛擬資產服務的提供商(CASP)注冊或設立在何處,只要其服務涉及歐洲利益(serving European interests),就可能落入MiCA的規制範圍。

誰來執行MiCA法案?

根據歐盟相關法規的規定,MiCA的執行主體分爲歐盟層面和成員國層面:

1.歐盟層面

有兩個主要監管機構負責 MiCA 的執法,它們分別是: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以及歐洲銀行管理局(EBA)。

ESMA 是歐盟金融市場的監管機構。角色定位類似我國證監會根據金融時報的報道,“ESMA希望擴大其監管主要證券交易所和歐盟金融基礎設施其他關鍵部分的權力,力爭成爲歐洲版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可預見的未來,ESMA會在歐洲金融市場上,扮演更有分量的角色。

EBA是歐盟銀行業監管機構。角色定位類似我國原銀監會。爲歐洲銀行業制定統一的監管標准。

ESMA和EBA有以下區別:

·監管領域不同: EBA主要負責銀行業的監管,而ESMA則負責證券市場的監管。

·職能側重點不同: EBA更關注銀行運行與存款人保護,ESMA則側重於投資者保護和市場的有序運行。

2.成員國層面

原先,每個歐盟成員國自主指定自己的國家機構在其管轄範圍內制定加密資產的監管政策、實施處罰。而每個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的名稱、職權範圍各不相同,比如,波蘭的金融監管機構名爲波蘭金融監管局(PFSA),馬耳他則爲馬耳他金融服務管理局(MFSA)。

MiCA法案鼓勵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監管機構與歐盟機構通力合作,提高法案的執行效率,並密切監控市場可能出現的違規行爲。可預見的未來,加密資產的監管框架會在歐盟更加統一、完善。那么對於計劃或已經在歐盟开展業務的Web3從業者來說,MiCA法案有哪些核心要點呢?

MiCA法案的核心要點

1.統一框架,全面合規

如果把牌照比作護照,那么MiCA法案帶來的直接好處是讓Web3從業者可以用“申根籤證”走遍歐洲了。

以前,歐盟各國的Web3合規制度各自爲政,無法形成統一的監管框架;如今,MiCA爲歐盟各成員國制定了統一的框架與標准,在可預見的未來,無論是虛擬貨幣的發行方、運營方還是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都將減少重復申請,提升合規效率。

與之前各國不同的監管框架相比,總體而言,MiCA法案的規定更爲詳細,對歐洲的Web3業務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而言,MiCA爲其制定了全面的規則,涵蓋從治理和資本要求到托管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比如,要獲得授權,CASP 必須至少有一名駐歐盟的董事,並在歐盟境內設有注冊辦事處。在營銷方面,特別注重規制虛假陳述行爲,遵守營銷溝通與信息活動的規則,並以公平方式开展活動,否則,監管機構會進行相應的警告和處罰。

2.充足資本,穩定價值

爲了防範加密市場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MiCA對穩定幣發行制定了特別要求,規定發行方需持有充足的儲備資產來支持其價值穩定,以確保穩定幣的價值穩定性。

因此,穩定幣發行人需保持足夠的資本和流動性儲備,以應對潛在的市場波動和兌付需求;特別是對於穩定幣發行人,需確保有充足的儲備支持所發行的代幣。如果讀者有興趣進一步了解穩定幣發行人在歐盟的合規要求,可以移步曼昆之前的研究文章:《曼昆研究:歐洲穩定幣發行人面對MiCA的合規要點》

3.打擊犯罪,規範市場

MiCA法案重視和預防加密市場可能產生的違法犯罪行爲,比如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還要求所有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執行反洗錢(AML)和反恐怖融資(CTF)措施,包括嚴格的KYC程序和交易監控,以防範不法分子通過加密市場進行非法行爲。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必須實施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CDD)程序,監控可疑交易,並向相關當局報告,以防止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違反MiCA法案可能面臨的處罰

對於Web3從業者而言,最關心的莫過於項目能否正常开展,之所以追求合規,是因爲不合規的代價是高昂的,經過梳理,曼昆律師將MiCA法案的處罰措施概括爲以下4類:

1.警告

警告具有警示作用,提醒從業者合規的重要性。EBA 會正式發出警告,指出發行者未能履行 MiCA 法規規定的某項或多項義務。

·性質:警告是一種正式的行政通知,作爲正式行政記錄,表明監管機構已經注意到發行者存在問題。

·適用情形: 通常在違規行爲相對較輕,或首次發生,且發行者表現出配合改正的態度時使用。例如,可能涉及信息披露不及時、營銷傳播存在輕微不合規之處、內部管理流程存在小缺陷等情況。

·影響: 警告本身可能不會直接導致業務中斷或財務損失,但它會對發行者的聲譽產生負面影響,並可能導致更嚴格的監管審查。如果發行者在收到警告後未能及時採取糾正措施,則可能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示例: ESMA警告某發行者,其發布的白皮書缺少某些必要的信息披露,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進行補充。

2.罰款與按日處罰金

罰款與按日處罰金都屬於經濟制裁,它們的區別如下:

簡而言之,罰款(Fine)是追溯性的,針對過去的違規行爲進行懲罰,而按日處罰金(Periodic Penalty Payments)是前瞻性的,通過施加每日罰款來威懾持續或未來的不合規行爲,直到履行義務爲止。

3.暫停或禁止活動

暫停或禁止活動是比警告更爲嚴厲的處罰,會對發行者的業務運營造成直接影響。

·暫停活動 (Suspending Activities): 指在一定期限內,暫時禁止發行者進行某項或多項特定的活動。例如,暫停公开發行、暫停交易平台交易、暫停營銷活動等。

期限:通常有明確的期限,例如 Article 130 中提到的“單次最長不超過 30 個連續工作日”。

適用情形:通常在違規行爲較爲嚴重,或發行者未能有效糾正先前警告中指出的問題時使用。例如,涉及誤導性宣傳、未按規定進行儲備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嚴重不足等情況。

影響:暫停活動會導致業務中斷、收入損失、客戶流失,並嚴重損害發行者的聲譽。

·禁止活動 (Prohibiting Activities): 指永久性地禁止發行者進行某項或多項特定的活動。例如,永久禁止公开發行某種代幣、永久禁止在特定平台上進行交易等。

性質: 這是非常嚴厲的處罰,意味着發行者在該領域內的業務將無法繼續开展。

適用情形: 通常在違規行爲非常嚴重,或發行者屢次違反法規,且拒不改正時使用。例如,涉及欺詐、洗錢等重大違法行爲,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爲。

影響: 禁止活動會對發行者的業務造成毀滅性打擊,擴大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

4.除名或吊銷許可

除名或吊銷許可是 MiCA 法案中最嚴厲的處罰措施。

·性質:指監管機構正式撤銷發行者根據 MiCA 法案獲得的運營許可,使其失去在歐盟地區提供相關服務的資格。

·適用情形: 通常在發生最嚴重的違規行爲時使用,例如:

嚴重違反 MiCA 法案的核心條款,對金融市場穩定或投資者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提供虛假信息以獲得授權發牌。

持續且屢次違反法規,即使經過多次警告和處罰仍未改正。

公司資不抵債或面臨破產清算。

·影響: 撤銷授權意味着發行者必須立即停止在歐盟地區的所有相關業務,並可能面臨進一步的法律訴訟和處罰。這對發行者來說是致命的打擊,不僅會導致業務完全終止,還會對其聲譽和未來發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綜上所述,四種處罰措施構成了 MiCA 法案下針對違規行爲的多層次懲罰體系。監管機構可以根據違規行爲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處罰措施,或將多種措施結合使用,以達到最佳的監管效果。當然,上述列舉的四種並非完全列舉,MiCA法案對於信息的披露、對於 Web3 從業者而言,了解這些處罰措施有助於更好地理解 MiCA 法案的合規要求,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違規行爲的發生。

持續合規:MiCA法案的未來展望

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而言,MiCA法案爲生效前已經注冊的從業者預留了轉型到MiCA法案規定時限的寬限期。各個國家並不相同,以波蘭爲例,如果公司屬於已經注冊的 VASP(舊許可)將被允許在寬限期內直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預計日期)根據 VASP 許可提供服務。

但對於從未申請過VASP牌照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而言,开始運營之前必須申請 CASP 許可證。

無論歐盟各國規定的寬限期有多長,目前,MiCA法案規定,所有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必須在2026年7月前完成牌照申請。

當然,MiCA法案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監管機構會根據市場的變動與法案適用的實際情況,每年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一份公开發布的報告,匯報法規的修改和法規的變動的方向。屆時,曼昆律師也會持續跟進,爲Web3從業者提供全球各主要加密地區最新、最全面的合規指南。

▲圖源ESMA

曼昆律師總結

MiCA 引入嚴格的監管標准的同時,也爲企業拓展歐洲市場、獲得競爭優勢創造了機會。通過主動滿足合規要求,短期看,Web3從業者可以獲得官方背書,搶佔先機;長遠看更透明、規範的營商環境中,也有利於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曼昆律師事務所在Web3領域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厚的專業知識,特別是在加密資產合規、國際業務拓展和跨境法律支持方面具有相對優勢。我們不僅將持續關注MiCA法案的實施進展,還會根據行業動態和客戶需求,定期發布深度合規解讀與實操指引,幫助客戶掌握最新的政策變化。

通過緊密結合行業趨勢與法律專業,曼昆律師致力於爲客戶設計量身定制的合規解決方案,協助客戶高效應對監管挑战,抓住市場機遇,最終在快速發展的加密資產市場中佔得先機。無論您是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還是代幣發行人,抑或是其他計劃开展全球業務的Web3從業者,我們都能爲您提供涵蓋從商業布局到風險防控的全面支持,助力您的業務在歐盟和全球範圍內獲得長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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