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這些水域進入禁漁期

2024-03-29 20:10 admin


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擔魚。禁漁制度是依據漁業法建立的一項重要的漁業資源養護制度,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均就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和禁漁提出了工作要求。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自4月1日起,密雲水庫、懷柔水庫等41處水庫湖泊將進入爲期近半年的禁漁期,全面禁止漁業捕撈作業(非禁釣水域的垂釣行爲除外)。

實施禁漁制度是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平衡、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大多數魚類的繁殖期集中在春季到夏季,因此禁漁期的設定與自然規律相契合,禁漁期間魚類的繁殖和幼魚的成長將得到有效保護,有助於漁業資源的自然恢復和增長,養護水生生物資源。

今年是執行農業農村部海河流域禁漁制度的第六年,北京市將繼續對北運河、大清河、薊運河、永定河(除與河北省交界段)、潮白河(除與河北省交界段)等179條河流和密雲水庫內湖實施全年禁漁;對密雲水庫(不含密雲水庫內湖)、懷柔水庫、海子水庫等40處水庫、湖泊從4月1日0時至9月24日24時實施禁漁;對與河北省交界的主要河段、水庫,將與河北省同步實施禁漁,確保區域間的協調一致,其中永定河(大興區與河北省交界界內段)、潮白河(順義區、通州區與河北省交界界內段)5月16日12時至7月31日12時實施禁漁,官廳水庫(北京界內)4月1日至8月15日實施禁漁。

禁漁期期間,全市農業執法部門將持續开展“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加強與公安、檢察院、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強化區域聯動,充分利用智能視頻指揮系統、無人機等科技裝備,加強對相關水域、市場的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電魚、炸魚、毒魚行爲和禁漁期違法捕撈行爲,堅決維護漁業生產秩序穩定;同時,也將持續开展普法活動,廣泛宣傳禁漁制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提升群防群治效果,凝聚全民合力,共同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

在此,呼籲廣大市民和漁業從業者積極配合禁漁制度的實施,共同爲保護首都的綠水青山、建設美麗北京、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作者:李士傑

供稿:北京市農業農村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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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4月1日起北京這些水域進入禁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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