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其書審機制原先立意良善,唯近年各項成本上升,然而估算的利潤率、或課稅門檻尚未與時俱進,已成為中小企業隱形負擔。一不小心,很可能撐過疫情,好不容易營收成長,卻敗在稅率之下。
其次,人事費過去八年暴升37.3%(此為月薪調幅,若採時薪則為52.5%)。即便許多企業的月薪都不是最低薪資,但最低薪資上升,勞健保投保費率的額度也必然上升進而跟著提高繳費額,終究還是增加企業成本。
假設,企業營收沒有大幅成長,僅是恢復至疫情前,在各項成本驟升的背景裡,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之營利事業,在核課利潤率未調整下,實質利潤可能大不如前!倘若要維持較高的利潤率,就得再反映給消費者。然而,這不就是另一個漲價的因素嗎?因此,現有企業稅制不僅是企業生存的難題,也成為造成民生成本上升的因素之一。
*作者為台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