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課徵基準出爐!自住房屋符合這些條件降稅至1%

2024-02-17 17:42 中央社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財政部並於2024年2月17日公布房屋稅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的標準。示意圖。(資料照,洪煜勛攝)

財政部今天公布房屋稅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的標準,經排除豪宅,預估將享優惠稅率戶數共312萬5533戶,不適用戶數共2萬6592戶;換言之,全台單一自住房屋中,超過99%可適用較低稅率,合計減稅利益約新台幣23.6億元。

至於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如何計算,根據財政部今天公布基準草案,直轄市與新竹縣市為一組,其他縣市為另一組,2組適用不同基準,預告期至3月18日。

以直轄市與新竹縣市來說,是將各自轄內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將最高1%剔除適用;至於其他縣市,則是剔除最高0.3%適用。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強調,等到囤房稅2.0明年5月正式開徵,現值價格是參考113年資料,因此屆時台北市適用的現值基準不一定會是275萬400元。

新竹縣比照六都基準?財政部:高價房屋現值不輸直轄市

媒體關切財政部訂定此基準時,為何將新竹縣市與六都歸在一組,宋秀玲說明,以112年資料來看,新竹縣基準為182萬1000元、新竹市為189萬6000元,只低於雙北與高雄市,換言之比桃園、台南、台中都高,可見新竹縣市高價房屋現值,不見得輸給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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