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去世留下5千萬遺產!妻做1件事,免用股票、不動產抵繳「省下90%遺產稅」

2024-01-22 17:27 admin


沒有現金繳遺產稅,用股票或不動產抵繳遺產稅又非常不劃算(示意圖/取自photo-ac)

家中的財務皆由黃先生全權打理,太太只要負責優雅地過日子,黃先生過世後,太太向國稅局申請黃先生的財產清冊,才發現黃先生名下的財產高達5000萬,看到這個數字,既喜又憂,喜的是雖然先生過世但老年生活無虞,憂的是遺產稅高達300萬。黃先生名下財產的現金不多,不夠繳遺產稅。

經過專家諮詢,黃太太才知道當配偶去世時,另一半可以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減少遺產稅。

何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當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運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遺產稅少繳90%

因為家中的財產都是登記黃先生名下,他去世後留下5000萬遺產。太太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求先分配2500萬,這部分不用繳遺產稅,因此黃先生遺產總額降低為2500萬。

遺產總額2500萬-扣除額803萬-免稅額1333萬=遺產淨額364萬
(扣除額803萬=配偶扣除553萬+2個兒子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112萬+喪葬費扣除138萬,依113年法規條件計算)
遺產淨額364萬×遺產稅率10%=遺產稅應納稅額36.4萬

這樣一來,遺產稅從300萬降到36.4萬,只有原來的十分之一。黃太太開心的說,這筆錢我們還付得起。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標的選擇很重要!

因房產繼承可以省下土地增值稅、契稅,未來出售時,土地增值稅是以繼承日的公告現值計算。

如果選房產作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未來賣出時,土地增值稅會以先生買入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會很高。

選錯標的,多繳300萬的稅金

專家舉例向黃太太說明:

A先生1978年買了一塊土地,2018年過世,太太2021年想賣。因為繼承時免稅,只算2018年到2021年的增值,只有3年的土地增值稅應該不多吧?

沒想到,太太當初選了這塊土地作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所以稅額並不是從先生過世時計算,要從算從先生當初1978年購買這塊土地,到2021年出售的增值。

43年的土地增值稅高達435萬元,比省下的遺產稅135萬元,還多出300萬元。

黃太太聽到,這個操作錯誤的案例,非常驚訝的說,幸好有你提醒我!

專家繼續說明,幸好這筆土地仍屬於舊制課稅,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如果先生是2016年後取得的土地,不僅要繳高額的土地增值稅,還要繳交房地合一稅,其稅金真的難以想像。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原標題: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注意!選錯標的多繳300萬稅金)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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