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osin季報 | 2024 年Q3關鍵監管和合規事件總結

2024-09-29 11:30 Beosin


來源:Beosin

1. 美SEC發布多個現貨以太坊ETF S-1申請的有效性通知

7 月 23 日,據 SEC 官方信息顯示,其已正式批准多個 ETF 發行商的 S-1 申請,以太坊現貨 ETF 正式獲批上市交易。據通知內容顯示,SEC已通知申請推出美國首批現貨以太坊 ETF 的八家公司中的至少兩家,它們的產品可以在周二开始交易。貝萊德、VanEck 和其他六家公司的產品將於周二上午在三個不同的交易所开始交易: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納斯達克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這些交易所都確認它們已准備好开始交易。

以太坊現貨 ETF 獲批的另一重要影響體現在美國監管機構對於加密政策的態度產生了轉變。美國選舉大幕拉开,民主黨和共和黨對於加密行業所表現出的傾向值得關注。

此前,美國衆議院前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正在考慮在本周衆議院投票時支持一項共和黨支持的加密法案 FIT21。除此之外,還有一項關於加密貨幣會計准則法案 SAB121 也將於近期得到決議。

以太坊現貨 ETF 通過後,市場主流觀點認爲這對加密貨幣的監管環境帶來了正向影響。此前,Galaxy Digital 公司研究主管 Alex Thorn 表示,SEC 針對以太坊的監管態度會嘗試在以下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即「ETH」本身不是證券,而「質押的 ETH」(或者更牽強地說,「作爲服務的質押 ETH」)是證券。

這與 FIT21 法案中的訴求十分類似,即明確哪些數字資產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哪些數字資產受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這一點很重要,因爲「商品」與「證券」的定義之間存在關鍵差異,這會對它們的監管方式產生影響。總之,ETH 作爲擁有智能合約的加密資產類別,在現貨 ETF 通過定會對加密行業產生深刻的影響。

2. 歐盟 MiCA 法案對穩定幣施加監管

隨着歐盟 MiCA(加密資產監管市場)开始實施,2024 年將成爲歐盟乃至其他地區加密行業的一個重要裏程碑。這一开創性的監管框架被視爲全球最全面的監管框架,將徹底改變加密行業格局,主要實施日期爲穩定幣的 6 月 30 日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ASP) 的 12 月 30 日。

正如之前提到的,MiCA(1)對支持穩定幣的儲備施加了嚴格的要求;(2)要求詳細披露與抵押品/操作/風險管理流程相關的信息;(3)要求獲得歐盟所在國主管部門的授權才能在歐盟提供穩定幣。

在歐盟开展業務的交易所可能會將不合規的穩定幣退市。無論是本地的還是全球的穩定幣發行,在短期至中期內要么遵守規定,要么最終從歐盟市場消失,正如 Binance、Bitstamp、Kraken、OKX 等交易所最近宣布將下架或逐步淘汰不合規代幣所證明的那樣。隨着時間的推移,歐盟將是一個對監管松散的“Internet Funny Money”零容忍的市場。

根據Circle 歐盟政策負責人 Patrick Hansen 的表述,MiCA 的後續影響包括:

盡管法律中存在某些限制或過度的監管保護主義,但 MiCA 代表着一個發展獨特的歐洲加密資產市場的機會,預計歐盟的加密市場將本地化、制度化、專業化並可能整合(所有生態鏈條);

短期至中期內,本地和全球穩定幣發行要么遵守規定,要么最終從歐盟市場消失,交易所最近的公告就是證明;

預計以歐元計價的穩定幣將增長並且面臨本地競爭;外國不受監管的交易所在歐盟將面臨重大限制,這使得以反向招攬方式運營變得極其困難,甚至不可能;

MiCA 實施工作的很大一部分仍有待完成,有待後續觀察;MiCA 無疑爲歐盟提供了巨大的機會,但它需要行業、監管機構、政策制定者以及最終近 4.5 億消費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充分發揮其潛力;

美國和英國這兩個主要司法管轄區對加密貨幣的監管真空持續的時間越長,MiCA 標准對全球的影響就可能越大。

Circle 宣布 USDC 和 EURC 現在可以在新的歐盟穩定幣法案下使用;Circle 是第一家符合 MiCA 標准的全球穩定幣發行人。從 7 月 1 日起,Circle 將向歐洲客戶發行 USDC 和 EURC。

3、香港金管局推出Ensemble項目沙盒

2024年8月,香港金融市場迎來了一個重要的時刻——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正式啓動了Ensemble代幣化沙盒。這一創新的監管環境爲金融資源的代幣化提供了一個測試平台,有望徹底改變傳統金融體系。包括匯豐銀行(HSBC)和全球航運業務網絡(Global Shipping Business Network,GSBN)在內的行業巨頭已开始進行概念驗證(PoC)測試,HashKey Group也計劃加入這一項目。香港的這一沙盒計劃不僅是一次試驗,更有可能成爲未來全球金融市場的標准。

金管局表示,已完成構建沙盒,旨在利用實驗型代幣化貨幣促進銀行同業結算,並集中研究代幣化資產交易。Ensemble項目架構工作小組的參與銀行已將其代幣化存款平台連接至沙盒,爲日後开展跨行支付同步交收及貨銀兩訖結算的實驗做好准備。

什么是香港Ensemble沙盒

Ensemble沙盒是由香港金管局創建的一個平台,旨在讓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在受控環境中實驗資產的代幣化。代幣化是指將實物資產或權利轉化爲區塊鏈上由代幣代表的數字形式。這一過程不僅能增加流動性和透明度,還能降低交易成本並提高市場效率。

這一舉措是香港成爲全球金融創新領導者战略的一部分。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首席執行官梁鳳儀表示,該項目旨在使金融系統“面向未來”,強調在受監管的環境中進行實驗的重要性,以確保新技術能夠安全、可持續地實施。

梁鳳儀還表示,當日推出的沙盒印證了創新和監管互相結合能爲香港的金融市場开闢新道路。作爲香港金融市場的兩大構建者,證監會和金管局有着相同的愿景,並致力通過創新的市場基礎設施引領香港的金融系統昂然步向未來。

主要參與者

Ensemble沙盒的啓動吸引了主要金融和技術機構的關注。匯豐銀行作爲全球最大的銀行之一,是最早參與者之一。其參與反映了傳統銀行對區塊鏈技術和代幣化日益增長的興趣,這些技術被視爲提高運營效率並爲客戶提供新產品和服務的工具。

另一個關鍵參與者是全球航運業務網絡(GSBN),這是由主要航運公司和物流運營商組成的聯盟。GSBN將沙盒視爲一個探索代幣化如何優化航運和全球貿易操作的機會,減少交易時間並增加供應鏈透明度。

最後,作爲數字資產領域的領導者,HashKey Group已宣布計劃加入沙盒。他們的參與強調了傳統部門與加密貨幣部門之間合作的重要性,以構建一個強大且包容的金融生態系統。

Ensemble沙盒的目標

Ensemble沙盒的設計目標明確:測試代幣化的可行性、識別和緩解相關風險,並开發可以大規模採用的監管框架。像匯豐銀行和GSBN這樣的機構參與其中,確保所开發的解決方案具備可擴展性,並能夠集成到全球市場中。

沙盒最有趣的一個方面在於,它能夠在真實但受監管的環境中進行實驗。這種方法允許在全球實施解決方案之前,識別任何技術、監管或市場問題。此外,沙盒還爲香港的監管機構提供了與公司合作的獨特機會,以創建能夠快速適應技術變化的靈活法規。

4.  香港穩定幣咨詢總結發布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和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合發起的咨詢總結,目前穩定幣發行人將由HKMA監管。盡管已完成咨詢總結,但現階段尚未有明確的立法及監管指引出台,而且在穩定幣反洗錢方面也暫時沒有給出具體建議。

穩定幣定義

穩定幣的定義不包括以下幾類:

○ 存款(包括代幣化或數字形式的存款)

○ 某些證券或期貨合約(主要是認可集體投資計劃及認可結構性產品)

○ 儲存在儲值支付工具中的任何儲值金額或工具按金

○ 由中央銀行發行或代其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

○ 某些有限用途的數字形式價值

使用去中心化方式運作的分布式账本或類似技術發行的穩定幣,其中以去中心化方式運作的分布式账本指並無任何人士有單方面控制或實質改變其账本功能或運作的權力,如TerraUSD(UST)、Dai(DAI)、sUSD(Synthetix USD)。

法幣穩定幣

監管認爲有必要將所有法幣穩定幣納入擬議的監管制度,因爲參考單一貨幣及多種貨幣的法幣穩定幣均與傳統金融

體系有所關連,兩者都有可能對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由於法幣穩定幣有可能發展爲普遍接受的支付方式,因此對貨幣與金融穩定構成更高及更爲迫切的風險。

穩定幣發行人相關准則與條件建議的回應

○ 任何人(包括發行人、代理及中介人)就非持牌法幣穩定幣發行活動進行推廣即屬違法。

○ 發行人須於持牌銀行或金管局核准的托管人設立獨立账戶以管理儲備資產 。

○ 發行人需分隔儲備資產與發行人本身的資產,並制定有效的信托安排,爲法幣穩定幣用戶提供對儲備資產的法定權利及優先申索權。

○ 發行人需證明其儲備資產投資政策及流動性管理政策與其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相稱,確保它們在正常情況及受壓期間都能履行贖回要求。

○ 發行人需在收到贖回要求的日子後的一個工作天內履行其要求。

○ 發行人必須有健全的風險管理程序、內部管控程序以保障及管理儲備資產。

○ 發行人必須定期披露流通穩定幣的總額、儲備資產的市值及組成。

○ 發行人不得向貨幣用戶支付利息。

○ 發行人須在香港注冊成立公司,高管人員須常駐香港並對其穩定幣實施有效管控。

○ 發行人最低繳足股本要求爲2500萬港元或其穩定幣流通量的百分之一面值,以較高者爲准。

○ 發行人需發布穩定幣白皮書,法幣穩定幣白皮書需包含發行人的一般資料、使用該法幣穩定幣的相關風險、所採用的技術、發行、分銷及贖回機制及程序、潛在法幣穩定幣用戶的權益,以及贖回的適用條件及費用等。

○ 發行人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估。監管部門未來將就相關的審計師資格與審計範圍發布明確規定。

5.  新加坡在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法規更新中上調加密貨幣交易所風險系數

7 月 1 日,新加坡監管機構發布了該國恐怖主義融資國家風險評估 (NRA) 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國家战略的更新版本。

此舉旨在防止恐怖組織和團體利用新加坡作爲國際金融、商業和交通樞紐的經濟开放性,爲恐怖主義提供資金。

根據最新更新,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或數字支付代幣 (DPT) 服務提供商的風險等級已從中低提升至中高。跨境在线支付仍處於高風險狀態,因爲它們被確定爲恐怖主義融資活動的潛在新渠道。

加密平台面臨的最新挑战發生在一份報告將數字支付代幣標記爲高風險幾周後。根據新加坡最新的洗錢國家風險評估 (MLNRA),DPT 服務提供商在反洗錢 (AML) 背景下代表着嚴重的風險和漏洞。

MLNRA 在反洗錢領域的主要發現。資料來源:MAS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一直積極參與數字資產市場的監管。幾個月前,新加坡監管機構將受監管的支付服務範圍擴大 到包括數字代幣服務提供商,將數字資產納入用戶保護法。最近有關加密平台的消息傳出。

該法律允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 DPT 服務提供商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用戶保護和金融穩定方面實施更嚴格的要求。

它還幫助 DPT 在該國提供托管服務和加密轉移服務。

新加坡被視爲支持加密貨幣的國家,加密貨幣採用率很高。雖然全球加密貨幣擁有率約爲 4.2%,但新加坡的採用率高達 11.2%。根據新加坡法規,數字貨幣被稱爲數字支付代幣。

6.  土耳其加密貨幣監管政策《資本市場法修正案》

自2021年以來,土耳其因洗錢風險問題被列入FATF的灰名單。爲了擺脫這一不利局面並明確加密貨幣的徵稅政策,土耳其开始加大對該領域的監管力度。如今,土耳其已成功從灰名單中移除,新的監管框架也隨之出台,爲加密貨幣市場的規範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2024年7月2日,土耳其資本市場委員會(CMB)正式公布第7518號《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將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s)的規定納入立法範圍。這標志着土耳其加密貨幣監管進入了新階段,所有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都必須獲得CMB的許可,並遵守TUBITAK設定的標准。此外,與銀行相關的活動還需獲得銀行監管與監督機構(BDDK)的批准。這些規定不僅強化了監管,也爲加密資產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

根據新法規,加密資產平台的設立需滿足以下條件:

1、平台應設立爲股份有限公司,並且最低實繳資本爲5000萬土耳其裏拉。

2、所有股份均應以現金發行並登記在案。

3、創始人和管理者需符合資本市場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誠實性和信任度。

4、加密資產平台的經營範圍應明確,涵蓋購买、銷售、首次發行、分銷、清算、轉讓和托管等活動。

新法規要求,目前正在土耳其運營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必須在一個月內向CMB提交所需文件,未能提交申請的公司則必須在一個月內做出清算決定。臨時運營的平台必須在2024年11月8日前提交平台運營許可申請,否則將面臨清退。

在過渡期內,共有76家交易所獲得了繼續運營的臨時許可,並需遵守新法規的各項要求。與此同時,已有8家未能滿足條件的交易所被要求清退。

新法規對未經授權從事加密資產服務的個人和機構設立了嚴厲的處罰措施。違反規定的個人和法人將面臨3至5年的監禁,並處以5000至10000天的罰款。而挪用委托資金或資產的行爲將導致更爲嚴厲的刑罰,最高可判處14年的監禁,並處以巨額罰款。

對於涉及欺詐行爲以掩蓋挪用行爲的犯罪者,將面臨14至20年的監禁,並處以最高20000天的罰款。此外,非法利用被撤銷許可證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資源的個人,也將面臨最高22年的監禁和20000天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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