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調查:至暗時刻還沒來 但 NFT 不會死
2023-07-03 17:56 金色財經
作者:Sleepy.mid;來源:作者推特@sleepy0x13
在最开始先向大家徵集一波推特的替代品,感覺老馬限流的昏招會讓我們這些每天泡在推特裏的 Web3er 很難受,如果大家有使用體驗更好的平台可以一起大遷徙!
說回正題。
最近的事件我想不需要再進行復盤了,對於某團隊的觀點也在私下和很多朋友交流過就不在這裏「落井下石」了,市場行情也不需要我來爲各位總結。寫這個文章的目的其實也就是爲了從一個普通從業者的角度出發,談一談我對 NFT 的期望與理解,如果有可能的話,還希望各位不要對行業失去希望。
如何給 NFT 分類?
首先來聊聊這個我一直想吐槽的點。
網絡上大家普遍把 PFP 和權益類 NFT 分爲了兩個類別,但是作爲從業者,我想請大家用自己的頭腦好好思考應不應該這么分,就因爲這個言論我曾經有段時間不想把小幽靈稱作是 PFP NFT。
分類的大前提是同一層級,就像你不能把音樂類別分爲黑人音樂和說唱樂一樣,你也不能把 NFT 分爲PFP和權益類。
圖片說到底只是一個表現形式,並不代表着它是頭像就只能是空氣幣,也不代表着它想有賦能就只能做成無聊且統一的卡片。
賦能的依據是「持有 NFT 」的這個行爲,而是否賦能、賦什么能則完全取決於背後的團隊,小幽靈是一個頭像卻也能爲持有人帶來白名單、 Alpha 信息、音樂節門票、實體商品折扣等權益,我也見過很多打着「權益 NFT 」旗號的非頭像項目爲持有者帶來的只是一些項目的白名單而已。(P.S. 我是永遠都會吹小幽靈的,畢竟是創始人哈哈哈,但我盡量不踩其他人。)
PFP 到底是個啥?
最近很多人說「 PFP 的敘事到頭了。」,那 PFP 到底是個啥?
首先給出我的觀點:PFP 是能凝聚文化共識的金融產品。未來也許會變成消費品,但在目前的 Web3 環境中還不能按照消費品的邏輯對待 PFP 。
曾經我也很避諱談及 NFT 的金融屬性,但是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利用得當的話金融屬性也不見得是壞事。無聊猿靠着一波拉盤讓大家對其的看法從「會被 Meebits 殺死」變成了「 Web3 第一大 IP」,Azuki 也靠着價格的飛漲從第一次危機中存活下來。再舉個很現實的例子,小幽靈在地板價 0.1 +的時候很難聊品牌聯名,但漲到 0.3~0.5 左右的時候事情就變得簡單了很多。
基於金融(地板價)的共識是很容易形成的,但是基於文化的共識往往容易令人混淆,因爲文化講究根基,人們常常會把基於金融(地板價)產生的文化共識與有根的文化共識劃上等號。在我個人看來,基於金融(地板價)產生的文化共識總歸是缺少一些生命力,就像現在大把被生活困住的年輕人一邊管馬雲叫「爸爸」,一邊「享受着 996 的福報」。
既然 PFP 是能凝聚文化共識的金融產品,那么在項目發售前的「攢局」工作就變得至關重要。說實話,小幽靈在發售時就完全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沒有提前找一批巨鯨也沒有找做市商,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發售之後的價格沒有像同期其他項目那樣一飛衝天。不過我們也把這視爲一件好事,在根基不穩的時候沒有上金融槓杆反倒成爲了在熊市保護我們的關鍵。
可以再思考一個有趣的問題,Az 項目如果後面再一波拉飛,你還會被它「漲服」嗎,還會不會投入很大的心血去「建設社區」?
做 IP 怎么就成了 NFT 的原罪了?
另外一個最近常常看到的觀點是,NFT 就不應該向 IP 的方向去發展,NFT 要有新的「敘事」。
的確,IP 路线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且做 IP 是一件需要很長時間沉澱的事情,而這對於 Crypto 圈子來說意味着更大的不確定性和時間成本,但相比於諸多未經驗證、很快被證僞的「敘事」而言,IP 路线是一條已經經過市場驗證的通路,而且這個世界永遠需要新的 IP 。
但是,Web3 IP 和傳統的 Web2 IP 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數 Web2 IP 是先通過內容輸出捕獲到大批的粉絲,再通過衍生品變現,但 Web3 IP 至少在目前的情況下是缺失內容輸出能力的。那如果你說「但是孩之寶不也是先賣的變形金剛玩具再做的變形金剛動畫嗎?」好吧,孩之寶至少有能力做玩具。不過這也不能證明是賽道有問題,只能證明是團隊能力不行。
我很理解他們對於 NFT IP 化發展路徑不看好的原因,我們也自己跑過完整的產品設計、生產、物流的流程,是很心累的事情。但我們也沒必要對整個賽道全盤否定,畢竟 Pudgy Penguins 給我們做了很好的示範。除了胖企鵝,最近我和 Karafuru 團隊有過一些交流,他們在東南亞的 Web2 也有着還不錯的收入,足以 cover 團隊的運營成本。
似乎 NFT IP 化並沒有很多人預想的那樣困難,只不過過程看起來並不像很多 Crypto 項目那樣「轟轟烈烈」罷了。
不過另一個難題在於在 Web2 賺到錢之後如何反哺給這些 OG NFT Holder,由於涉及到 Web2 的業務,一定需要接受法律監管,而在法律監管下如何「分潤」(或者叫回饋)本身也是道難題。
而除了商業閉環之外,IP 發展就意味着一定要讓更多人加入,如果處理不當就會極大程度地稀釋 OG Holder 的價值,這也是此次事件的一大原因。但是目前 Web3 圈子一共就這么點人,如果擴大受衆群體還依靠着圈子內部的用戶的話是不太現實的,而上文也講到,項目方普遍缺乏內容創作能力和渠道拓展能力,沒有內容創作和渠道拓展就出不了圈,那么如果要擴大受衆群體就只能增發 NFT,但現在也沒有人把 NFT 視作消費品,如果不停發債勢必會造成泡沫破裂。
我們 Web3 人是不是太看得起 Web3 了?
我承認這個小標題有點過於標題黨哈哈哈,不過這是我一直想和大家探討的事情。
我個人信仰 Web3 到底信仰的是什么?我想一定不是技術方面的東西,我不懂代碼和編程,但是從直觀感受來看 AI 帶給我的震撼是更強烈的。我認爲 Web3 最能改變世界的是它帶給世界的思維方式 。生產力的迭代每個人都摸得到,震撼是正常的;生產關系的變革如果你不參與進來,是很難有切身的感受的。
泡泡瑪特2022年營收46.2億,淨利潤5.7億,Web3 能給他們帶來什么?發行 Molly NFT 賺錢嗎,沒必要,Web3 圈子才幾個人。從生產力角度上看,Web3 很難再給他們帶來大幅增長。那如果我們換個角度思考呢。泡泡瑪特目前自有 IP 主要是靠收購,這往往意味着較大的前期投入,包括資金投入和賭它未來能不能火,而 Web3 則可以幫助泡泡瑪特從 0 开始快速構建起一個自有的新 IP,並能快速捕獲到前期的種子用戶。至於泡泡瑪特爲啥現在還沒做,我猜可能是擔心不好平衡金融屬性在其中的佔比,擔心風險大過收益。
前段時間和一位做服裝行業的朋友聊天,他很想幫助 Web3 IP 做「賦能」,幫助這些 Web3 團隊打造他們並不會做的實體商品,但他和投資人討論下來覺得不太可行,因爲 Web3 IP 大部分的生命周期過於短暫,但實體商品的設計和生產需要時間。
其實在 Web3 圈子裏悶頭待久了需要擡起頭看看世界,有一陣子我會指着蒙德裏安的幾何畫說「和 Art Blocks 上面的藝術品很像」,我會指着凱斯·哈林的畫說「和那個傻子 NFT 很像」。 Web3 是一個綜合學科,需要我們不斷地從更廣闊的世界中汲取養分、增長見識,說到底 Web3 還是個很小的圈子,但每個正直的從業者又都有改變世界的愿景,世界可不是低着頭改變的。
至暗時刻還沒來,但 NFT 不會死
有人說「我們這個圈子,從出生开始就流着龐氏的血。」
龐氏意味着危險與機遇,而且說白了,破了的泡沫叫做龐氏,沒破的泡沫叫做金融。我們做 Web3 IP 的本身就需要在文化和金融之間周旋,尋找二者的平衡點。
說句實話,在我看來 NFT 的至暗時刻還遠沒有到來。除了被抽走的 20k ETH 的流動性,Blur 的刷分挖礦越來越惡性,欠妥的機制在給整個生態造成負面影響,NFT 可能還會持續下跌一段時間。
除了價格方面,我看到了大量 NFT 玩家被傷害,他們可能很多人再也不會那么積極地參與到社區的建設中,可能很多人未來只會參與交易,這種生命力的流失在我看來是更可怕的事情。
但作爲從業者,我不會因爲一個項目的作爲就是整個行業宣判死刑,因爲我看到了它給我的生活帶來的改變,看到了小幽靈這個 IP 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凝聚起的勢能甚至強過在 Web2 運營數年的 IP,看到了小幽靈的勢能還在越來越強,我會永遠 Bullish 。
我不認爲在未來 Web3 和 Web2 之間會存在一條鴻溝,也不認爲 NFT 永遠是無休止的龐氏泡沫。就算身邊全是「流着龐氏的血」的賭徒,我也同樣在期待着更多的馬丁·路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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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田野調查:至暗時刻還沒來 但 NFT 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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