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加密行業監管政策匯總(2024.7.15-7.21)| 曼昆法律周報

2024-07-23 12:28 曼昆區塊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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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加密行業監管政策匯總(2024.7.15-7.21)| 曼昆法律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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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曼昆律師事務所不完全統計,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7月21日(UTC+8),全球各國及地區的關鍵加密政策及相關行動共計披露35起,主要熱點集中於歐洲MiCA生效香港穩定幣發行咨詢總結沙盒申請。其中:

  • 中國有關加密政策的資訊,共計12起,其中香港繼公布穩定幣發行人咨詢總結以及沙盒申請人後,計劃年底前提交穩定幣監管草案;

  • 美國涉及加密行業的政策及行動,有7起,其中美SEC批准2只ETH現貨ETF,等待最終的S-1文件評論完成後即可正式上市交易;

  • 歐洲與加密行業相關的政策性咨詢,有8條,最令人關注的是歐洲監管機構基於MiCA公布加密資產分類標准指南草案,並徵詢市場意見;

  • 韓國,有4條值得關注的政策資訊,尤其是首部加密貨幣法生效,對韓國數字資產交易所採取更嚴格的監管措施。

以下是曼昆律師事務所整理的7月15日-21日政策匯總。

中國

香港議員:沙盒申請過程透明度不足

據文匯報,香港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認爲,沙盒申請過程的透明度不足,包括沙盒开展時間、多久正式發牌等。同時,在正式發牌前仍有多個問題未解決,比如虛擬資產托管、中介商等。他指出,市場上很多公司在國際上已經有發行穩定幣的經驗,下一輪沙盒或許應該考慮這些公司。

港交所將於7月23日上线南方東英比特幣期貨反向產品

吳說獨家獲悉,7月23日港交所將上线亞洲首個比特幣反向產品,全稱爲南方東英比特幣期貨每日反向(-1x) 產品(http://7376.HK),直接投資於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买賣的最近到期每月比特幣期貨,受托人爲匯豐機構信托服務(亞洲)有限公司。

香港計劃年底前提交法幣穩定幣監管草案

據雅虎財經,香港財庫局陳浩濂透露,預計在今年底之前將向立法會提交法幣穩定幣的監管草案。該草案設立了6個月的過渡期和明確發牌標准,允許現有實質業務的發行人繼續運營,同時加強監管措施以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用戶的保護。

香港金管局:參與「沙盒」並非申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的必要條件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指出,進入「沙盒」的申請者需要展示詳盡且具備一定可行性的業務和「沙盒」計劃,關鍵之一就是提出具體的應用場景,並說明其穩定幣業務如何切實可行地解決經濟活動中的痛點。同時,進入「沙盒」並非將來申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的先決條件,即使已進入「沙盒」的參與機構,如日後有意獲取牌照,亦須在監管制度落實後另行提交正式申請。

HKX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已被撤回

香港證監會官方網站更新,HKX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已於7月17日被撤回。目前,香港證監會公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已持牌2家,分別爲OSL Exchange和HashKey Exchange;仍在申請中,共計16家,其中被當作獲發牌11家;撤回/退回的申請者工共13家,其中被退回1家。

香港金管局發布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參與者名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參與者名單,分別是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圓幣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安擬集團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其它申請者仍在處理中,如有新增會適時公布。同時,金管局提示「沙盒」參與者必須遵守「沙盒」的要求,於起步階段不涉及使用公衆的資金,亦不會以「沙盒」的名義向公衆集資或提供任何相關產品。

加密托管公司Copper在香港獲得TCSP牌照,拓展香港市場

加密資產托管公司Copper成功獲得了香港的信托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這是公司在亞太地區擴張的關鍵進展。這一牌照由香港公司注冊處授權,允許持牌者爲該地區的機構提供信托和公司服務。

香港財庫局與香港金管局發布關於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咨詢總結

香港財庫局與香港金管局就在香港實施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聯合發表咨詢總結。該監管框架包括儲備管理、贖回要求及發行人的資格要求等,旨在確保法幣穩定幣的發行與運營符合國際監管標准。總結提到,相當大部分的回應者同意訂立實施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新法例,及把法幣穩定幣發行從有關證券及儲值支付工具的監管制度中排除的建議,同時支持法幣穩定幣的儲備資產總值在任何時候都須維持全額儲備的要求,並認同這是支持穩定幣穩定機制的核心元素。

台灣立法院修正洗錢防制法,加強對虛擬資產服務監管

台灣立法院已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將提供虛擬資產和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納入法規管制範圍。新法規定,這些服務提供者必須完成相關登記,否則可被判處最高兩年有期徒刑或罰金500萬新台幣。同時,此次修法也對一般洗錢罪的刑度進行了修正,並規範了特殊洗錢、自首減刑條款、檢察官偵查權限。

香港監管機構計劃爲穩定幣公司制定許可制度

據Bloomberg報道,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計劃爲穩定幣發行商引入許可制度,追蹤法定貨幣價格的穩定幣發行商需獲得HKMA的許可,並每月發布由第三方審計的儲備資產證明,以確保穩定幣完全有儲備支持。擬議法規預計將於今年晚些時候提交立法審查。

福建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防範以DD0數字期權爲名實施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提示

福建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發布最新風險提示,提醒廣大群衆防範個別企業以“DD0數字期權”爲名,本質上爲虛擬貨幣的發行、交易的非法金融活動;同時鼓勵,一旦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线索,可積極向各地處非辦或公安機關舉報,舉報一經核實將予以獎勵。

一“換U”OTC商因非法經營罪被判三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重慶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賺取差價獲利,被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美國

美國法院放寬對Binance子公司BAM限制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發布放寬對BAM施加某些限制的動議,允許其在特定條件下進行一些財務操作,包括:BAM可以委托第三方投資顧問投資其企業資產;將客戶資金投資於美國國債;以及將加密資產轉移到一個非關聯的第三方托管機構手中。

美國財政部制裁委內瑞拉犯罪組織“Tren De Aragua”

美國財政部下屬的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對委內瑞拉起源的跨國犯罪組織“阿拉瓜火車”進行制裁,指控其涉及綁架、人口販運、勒索等非法行爲,並聲稱該組織部分利用加密貨幣洗錢。

SEC發布投資者警報:五種欺詐方式可能誘使投資者參與涉及加密資產證券的騙局

SEC投資者教育與倡導辦公室發布投資者警報,指出欺詐分子繼續利用加密資產的流行吸引零售投資者參與騙局。這些騙局涉及使用社交媒體平台或偶然的短信聯系方式建立信任,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制造虛假投資機會,並冒充可信來源或操縱加密資產價格,以及要求投資者支付額外費用以撤回資金或恢復損失。投資者應警惕這些騙局,並避免基於這些欺詐行爲作出投資決策。

美國法官批准Robinhood支付900萬美元和解款

美國一聯邦法官已經批准了一項針對Robinhood的集體訴訟案中90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該案件涉及Robinhood的“推薦朋友”項目,該項目未經用戶同意便向他們發送了推廣短信,違反了華盛頓州的消費者保護法。此次和解還包括220萬美元的律師費用。

美國SEC批准兩只ETH現貨ETF在紐約證券交易所Arca上市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了Grayscale和ProShares發行的兩只ETH現貨ETF,這兩只ETF將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的Arca電子交易平台上市,標志着SEC對於加密貨幣ETF的進一步开放態度。這兩只產品還需等待最終的S-1文件評論完成後才能正式上市交易。

特朗普任命J.D. Vance爲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

特朗普宣布任命J.D. Vance爲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J.D. Vance是一名對加密貨幣友好的政客,根據他最新的聯邦財務披露,Vance持有價值在10萬到25萬美元之間的比特幣,並且他正在起草一項法案,旨在改革美國金融監管機構對數字資產的監管方式。

SEC執法局長呼籲加強加密貨幣監管以保護投資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執法局局長Gurbir S. Grewal在William & Mary商法評論研討會上發表講話,強調了在不斷發展的加密貨幣市場中實施聯邦證券法的重要性。Grewal指出,1946年最高法院關於SEC v. Howey案的基於原則的證券定義適用於包括加密資產在內的新型投資方案。

歐洲

歐洲監管機構就MiCA法規下的加密資產分類指導方針徵求意見

歐洲銀行管理局(EBA)、歐洲保險和職業養老金管理局(EIOPA)及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發布了徵求意見文件,就《市場中的加密資產法規》(MiCA)下的加密資產分類指導方針徵詢市場意見。指導方針包括標准化測試和解釋模板,旨在促進對加密資產分類的共識和一致性。

希臘政府計劃2025年起徵收加密貨幣稅

據《Ekathimerini》報道,希臘政府已設立特別委員會研究加密資產,並將於今年9月向國家經濟和財政部提交報告。預計新稅制將在2025年1月开始,以15%的資本利得稅率對加密貨幣交易收益進行徵稅。

OKX選擇馬耳他作爲歐盟MiCA合規中心

OKX加密貨幣交易所宣布將馬耳他作爲其在歐盟市場加密資產(MiCA)的合規中心,以確保符合歐盟的監管要求。該公司選擇馬耳他是因爲當地的高監管標准和已建立的團隊基礎。同時,OKX還計劃通過Okcoin Europe Ltd向合格的歐盟居民提供現貨交易服務,包括歐元和美元穩定幣USDC。

加密友好人士羅伯塔·梅特索拉再次當選歐洲議會主席

羅伯塔·梅特索拉再次當選歐洲議會主席,她曾主張在適當時機引入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的監管。在她上一任期間,歐盟通過了加密資產市場法案(MiCA)。梅特索拉的再次當選,意味着歐洲議會繼續保持親加密的態度,有益於歐洲區塊鏈行業的持續向上發展。

德國薩克森州出售5萬BTC,90%通過OTC交易

據德國薩克森州官網公告,薩克森州總檢察院在大約三周半的時間內多次出售共計近5萬枚比特幣,每次出售的數量不到市場交易量的1%,其中超過90%的交易通過OTC進行,以確保減少對比特幣價格波動的影響。

巴塞爾委員會發布銀行加密資產風險披露框架與標准修訂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布了銀行加密資產風險的最終披露框架,並對其加密資產標准進行了針對性修訂,以加強某些穩定幣獲得優惠監管待遇的標准。這兩項標准將於2026年1月1日實施。新的披露框架要求銀行公开其加密資產活動的定性信息和有關其加密資產風險的定量信息,以增強信息可用性並支持市場紀律。

歐盟三大監管機構公布加密資產分類標准指南草案

歐洲三大金融監管機構,歐洲銀行管理局(EBA)、歐洲保險和職業養老金管理局(EIOPA)以及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共同發布了關於市場加密資產法規(MiCAR)的咨詢文件,提出了標准化的測試和模板,特別關注資產參考型代幣(ARTs)和其他加密資產類別,以確保與MiCAR標准的一致性,並要求相關法律意見以支持加密資產的合規性。咨詢截止日期爲2024年10月12日。

英國金融監管機構呼籲對數字錢包信息提供資料

英國支付系統監管局(PSR)與金融行爲監管局(FCA)共同發起了對數字錢包的公衆咨詢,以收集有關其爲個人和企業帶來的潛在好處及風險的信息。監管機構希望通過這次咨詢更全面地理解數字錢包的普及對消費者和商業環境的影響。

日韓

韓國首部加密貨幣法生效,專注保護投資者安全

韓國的首個加密貨幣監管框架《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已全面生效,並設立一年寬限期以完善監管細節。法案要求數字資產交易所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包括將至少80%的用戶加密貨幣存款存放在冷錢包中,與自有資金分开管理。此外,交易所必須委托本地持牌銀行管理用戶現金存款,並保持與客戶存款相等數量和類型的加密貨幣儲備。韓國的加密服務提供者還需投保足額保險或設立儲備基金,以防範可能的黑客攻擊或流動性危機。

韓國檢方請求籤發逮捕令,逮捕一涉嫌操縱加密市場的嫌疑人

據《首爾經濟日報》報道,韓國檢方正在申請逮捕一名涉嫌操縱加密貨幣市場的嫌疑人,名叫Jonbur Kim或HODL Kim,涉嫌賄賂Coinone交易所的員工,以POD代幣在該交易所上线,隨後操縱其市場價格。

韓國啓用新修正令,檢察機關可直接調查虛擬資產犯罪

韓國政府近日通過了一項修正令,允許檢察官直接調查虛擬資產犯罪。新法將於10月19日正式生效,涉及的犯罪活動包括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等,違法者將面臨重罰。同時,修正令還涵蓋了即將實施的個人債務者保護法,規定非授權機構不得從事個人金融債權的追討。

韓國再次推遲加密貨幣稅收實施至2028年

韓國政府宣布將加密貨幣的稅收實施時間再次推遲到2028年。這是繼之前多次延期後的又一次調整,原因是考慮到與金融投資稅的協調以及市場對此的強烈反應。政府表示,需要更多時間來完善相關的系統和立法框架,以確保稅收政策的順利實施和公平性。

其它國家及地區

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新規,限制銀行持有XRP等二類加密資產

國際清算銀行(BIS)最近對銀行持有XRP和其他未背書的加密資產發布了新的監管要求,包括如比特幣和以太坊,以及缺乏有效穩定機制的穩定幣。新規定要求銀行的二類資產總暴露不得超過其一級資本的1%,且任何單一二類加密貨幣的持有量不得超過總持有量的5%。該新規預計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尼日利亞开始審查其區塊鏈技術政策

尼日利亞國家信息技術發展署(NITDA)已开始重新評估國家區塊鏈技術政策的實施指導政策。此次評估由區塊鏈政策指導委員會主席主持,旨在集成最新技術,並拓展政策的應用範圍至土地注冊、醫療和教育領域。此外,尼日利亞還計劃在全國六大地理政治區建立專門的研究中心,專注於區塊鏈創新及其他前沿技術。

悉尼法院對一位BitConnect推廣者處以禁令

澳大利亞悉尼地區法院已對John Bigatton定罪,因其在未獲得金融服務許可的情況下提供非法金融咨詢,禁止他在接下來的五年內管理公司。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指出,Bigatton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研討會和社交媒體推廣了已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Bitconnect。

俄羅斯國家杜馬委員會推薦通過加密貨幣挖礦監管法案

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已建議下議院在第一次審議中通過一項監管加密挖礦活動的法案。該文件由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領導的代表小組發起,預計將在7月23日的會議上進行審議。法案規定了個人和法律實體進行加密貨幣挖礦的活動要求,並由數字發展部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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