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被歸類爲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么?

2023-06-21 21:07 金色財經


作者:Daniel Kuhn,CoinDesk;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根據最新統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執法部門已將至少 68 種加密貨幣列爲證券。名單上包括 Solana 的 SOL 和 Cardano 的 ADA 在內的“藍籌”代幣,以及數十種其他具有各種效用的資產,SEC 其實是說資產總價值超過 1000 億美元(即約佔加密貨幣總額的 10% 市值)的加密貨幣被非法交易。

更不用說 SEC 主席加裏·詹斯勒 (Gary Gensler),他已表明自己的觀點,即幾乎所有加密貨幣都在他的職權範圍內,除了比特幣(BTC),也許還有以太坊(ETH)。如果按價值計算,第二大區塊鏈使用的主要資產和按活躍用戶數量計算的頂級網絡能夠更加清晰,那會更好嗎? 顯然是的。 盡管 Gensler 抗議規則很明確,但加密貨幣目前的監管狀況卻無法被確定——至少在美國是這樣。

只提出一個合理的問題:用戶可以用標記爲“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么? 在某種程度上,如果區塊鏈真的“足夠去中心化”,那么無論法律如何規定,用戶都應該能夠交易其加密貨幣並使用其开源代碼。 畢竟,這些是無狀態自動配置網絡。 那么用戶可以用作爲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么呢? 在它被宣布爲證券之前,你可以用加密貨幣做一切。

然而,這種理解將忽略這樣一個事實,即世界上許多加密貨幣用戶訪問這些網絡並使用中心化交易所和及他們的服務購买這些資產。 而中心化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一般都必須遵守規則。如果用戶無法操作加密貨幣,那么關於“無狀態配置加密貨幣”和开源訪問的討論對很多人來說都是沒有意義的。 那么用戶可以用作爲證券的加密貨幣做什么呢? 可以做一切或什么都不能做,取決於 SEC 設定的限制。

根據合規友好型交易和獎勵平台 Bakkt 的總法律顧問 Drastic 的說法,將加密貨幣歸類爲證券有兩個主要影響:它影響公司需要向潛在投資者提供的信息披露以及資產的交易方式。 這可能會限制可以合法提供資產的平台類型,例如注冊經紀交易商、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系統,以及是否有“合格投資者”可以交易加密貨幣。

“我們不認爲分類會嚴重影響這些加密貨幣的用例,”D'Annunzio 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 然而,像 Robinhood、Coinbase 和 eToro 這樣的公司是否想要提供對加密貨幣的訪問以及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這樣做顯然很重要。 在這裏,可能值得重新表述這個問題:我們是否正在走向一個美國公民無法交易 ADA 或 SOL 的世界?

如前所述,這是 SEC 最近針對 Coinbase 和 Binance 的訴訟中被命名爲證券的兩種代幣,也是一些(但不是全部)交易平台決定下架的兩種代幣。至少在我看來,Solana 和 Cardano 與大多數其他區塊鏈一樣被認爲是去中心化的,但 SOL 和 ADA 的交易有可能在美國受到嚴格限制。

2020 年,SEC 對 Ripple 提起訴訟,Ripple 可能是與 XRP 關系最密切的公司實體。 SEC 指控 XRP 是一種證券,Ripple 非法出售了價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代幣。 SEC 的論點本質上是 XRP 符合所謂的“Howey 測試”的資格,即 20 世紀 30 年代制定的確定資產是否爲“投資合約”的標准之一。 如果一項資產是對一家普通企業的資金投資,並期望從其他人的努力中獲得利潤,則該資產通過(或失敗,取決於您的觀點)。

根據這個定義,加密貨幣通常看起來至少類似於證券。 說實話,大多數人購买加密貨幣,是因爲他們希望通過其他人構建和維護的某些網絡或應用程序的成功來獲利。 即使代幣通常具有其他效用(或者在不可替代代幣的情況下,與藝術品相關的“內在價值”),這是無法回避的。

然而,在很多情況下,加密貨幣的用途不僅僅是投機,而且還有很多原因值得考慮加密貨幣的新穎屬性,這些屬性將它們與股票、債券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等傳統資產區分开來。

這裏重要的是,在 SEC 表示 XRP 是一種證券之後,美國的大多數交易所都將該加密貨幣退市。 如果你今天看看 CoinMarketCap,你會發現 XRP 仍然表現良好。 在 SEC 首次起訴 Ripple 三年後,它成爲市值第六的加密貨幣。 盡管您會注意到幾乎所有 XRP 交易都在離岸交易所進行——除了在美國的 Kraken 的微不足道的交易量。

在某種程度上,如果任何加密貨幣被認定是一種證券,這可能是您所期望的最明顯的例子:考慮到當前的交易所生態系統,美國用戶可能無法訪問它,但可以在世界各地進行交易。 使用 Bithumb、Bitstamp 或 KuCoin 帳戶(在美國,如果您有 VPN)。 精明的讀者可能會注意到,我將迄今爲止美國最大的交易所 Binance 排除在名單之外。 這不僅是因爲它目前正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而且是爲了說明下一點。

如今,幣安的 XRP 交易活動比其他所有交易所的總和還要多(不過,如果 SEC 可信的話,也存在大量洗盤交易)。 然而,如果幣安不存在,交易活動就會轉移到其他地方。 區塊鏈是开放的,並且它們的加密貨幣總是可以通過正確的技術進行點對點交易,因此,如果有足夠的需求,人們總是會嘗試找到一種輕松提供這些加密貨幣的方法。

我想更進一步地說,即使在地球上每個國家都禁止加密貨幣的災難性情況下,這也可能是這種情況,原因有很多——包括歐洲和香港最近的監管進展以及博弈論。某個地方的某個國家可能希望成爲一個利潤豐厚的行業的唯一監管者——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更有可能的情況是,一些地區對加密貨幣友好,而另一些地區對加密貨幣持敵對態度,因此加密貨幣總會有一個家。

加密貨幣的監管不確定性部分源於該行業最重要的是技術的普及。 由於加密貨幣的一部分功能就像無限的自然資源(例如开採煤炭或彎曲河流),因此許多人認爲整個行業應該不受監管機構的限制,或者像地球上的商品一樣對待並置於其管轄範圍內。

例如,Bakkt 在 2023 年初收購了一家經紀交易商實體,因爲它“對於發行那些被確定爲證券的代幣很有用,”D'Annunzio 說。 其他幾家公司也採取了類似的方法,包括 BitGo 和 Coinbase。 這些許可證滿足了 SEC 一直要求的一些監管准則,但它並不是解決所有加密貨幣監管不確定性的完整方法。 究竟誰應該起草加密貨幣的風險披露? 僅在一種情況下,是 SOL 的驗證者還是 Solana 基金會?

加密貨幣律師加布裏埃爾·夏皮羅 (Gabriel Shapiro) 認爲,加密貨幣本質上是集體所有(通過代幣持有者)和員工經營(礦工或驗證者)非營利公司的股份。 他寫道,加密貨幣是“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網絡中最接近獲得股權的代幣”。 然而,加密貨幣與股票等完全不同的是,該技術在設計上始終是开放的。 可能存在限制提供交易服務的入口能力的規則,但網絡本身是超監管的。

“在確定哪些代幣可能是證券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對 Howey 測試的解釋很寬松,”D'Annunzio 說。 “雖然這些問題最終可能會通過訴訟或聯邦立法得到解決,但 SEC 的觀點在當前形勢下肯定是與之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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