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審批大幅縮至48個營業日-港交所-仍有進步空間

2024-04-08 20:10 admin


陳翊庭認為在決定新股上市審批時間方面,港交所仍較為被動。

履新第二個月的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陳翊庭表示,去年新股主板上市的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營業日,相對2022年的70日已大幅進步,但她同意審批時間仍有進步空間。

陳翊庭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指,去年港交所完成很多公司的上市申請,並已完成上市聆訊、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不過由於發行人認為時機未適合,不想「賤賣」股份,於是停下上市腳步,形容港交所相對被動。她強調除了港交所工作外,發行人和中介,特別是投行,都要等市場價格符合目標才願意發行。

有議員質疑港交所未有靈活處理上市申請,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上市審批時間並非只涉及交易所一方,而是「有來有往」,取決於發行人回答問題的質素,以及文件是否齊全等。她說,審批時間的比例是「四比六」,即是港交所會用40%時間審批,其餘60%時間就是申請方回答或交文件等,形容要加快上市程序,就兩邊都要快。

為了吸引更多資金及海外企業來港上市,港交所去年先後與沙特證交所及印尼證券交易所簽訂合作備忘錄,將兩地交易所納入認可證券交易所名單,讓在當地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可在港申請第二上市。

陳翊庭表示,港交所正物色合適的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的確有企業反映有興趣。不過,企業是否來港投資,取決於他們認為相關成本是否值得,例如沙特企業要去其他市場第二上市會牽涉合規成本。

她說,去年一間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物流公司來港第一上市,好處是企業一旦成功掛牌,就可納入港股通,即是可以吸引北水。陳翊庭續指,在港上市的公司若想到其他市場第二上市,基本上簡單出通告就可以,毋須額外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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