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爲什么SEC不應將以太坊歸類爲證券?

2024-03-21 10:54 金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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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爲什么SEC不應將以太坊歸類爲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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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niel Kuhn,CoinDesk;編譯:鄧通,金色財經

CoinDesk 和《財富》最近的報道表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准備將第二大區塊鏈以太坊的原生代幣以太坊 (ETH) 歸類爲證券。 此舉無疑會對整個加密行業產生嚴重影響,包括破壞現貨 ETH ETF的計劃。

《財富》雜志援引幾位未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的話報道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傳喚幾家美國公司,要求他們提供與以太坊基金會打交道的相關文件。以太坊基金會是一家總部位於瑞士的非營利組織,組織了以太坊區塊鏈的推出。 顯然,調查是在 2022 年引入以太坊質押的 Merge 事件後不久开始的。

在以太坊的PoS升級後不久,SEC 主席加裏·根斯勒 (Gary Gensler) 表示,PoS鏈向用戶支付代幣獎勵,以鎖定他們的代幣作爲安全模型,類似於投資合約,可以歸類爲證券——盡管他沒有提到 ETH。

然而,他對 Coinbase、Kraken 和 Binance 等多家美國和國際加密貨幣交易所提起訴訟,理由是它們在未經適當注冊的情況下向美國投資者出售證券。 其中包括 Cardano (ADA) 和 Solana (SOL) 等資產。

在 SEC 執法行動中,ETH 從未被直接指定爲證券,這一點令加密貨幣律師 Ignacio Ferrer-Bonsoms 感到矛盾。 在最近的一篇博客中,Ferrer-Bonsoms 將以太坊與 Cardano 進行了比較,認爲如果 SEC 認爲其中一方違反了證券法,那么它必須以同樣的方式考慮另一方。

以太坊基金會和 Cardano 基金會都通過代幣銷售籌集了數百萬美元來資助網絡开發(募集的BTC分別爲 1830 萬美元和 6200 萬美元); 兩者都通過位於瑞士楚格的基金會管理各自的網絡; 兩者都向其創始人和基金會分配了代幣。

此外,兩個基金會都專門致力於增加其代幣的價值。 Ferrer-Bonsoms 指出,以太坊的銷毀機制是在 2021 年 8 月的 EIP-1559 升級中引入的,這使得網絡(有時)出現通縮。 “這樣,投資者可能會將代幣視爲一種具有升值預期的投資,”他寫道。

事實上,與比特幣(BTC)不同,比特幣是唯一一種根據美國法律明確屬於商品的加密貨幣,以太坊創始團隊的成員在該行業仍然非常活躍。 Vitalik Buterin 盡管在 30 歲生日時宣布軟退休,但仍定期推出以太坊工具的新想法並影響網絡的路线圖,而 Joseph Lubin 負責監管頗具影響力的以太坊孵化器 ConsenSys。

雖然從技術上講有一個比特幣基金會,但它幾乎沒有影響力,也不向比特幣核心开發人員支付工資。

反對把ETH歸爲證券的理由

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以太坊是一種證券。 最重要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模較小的姊妹機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多年來一直允許 ETH 期貨交易,這意味着它是一種商品。 而且,在 CFTC 對 Sam Bankman-Fried 的訴訟中,該機構直截了當地表示 ETH 是一種商品(與 BTC 和 USDT 一樣)。

事實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單方面認定 ETH 是一種證券,將對已經參與或依賴以太坊的美國企業和投資者產生嚴重影響,其中包括 CME 集團和 Cboe Global Exchange 等每天交易數百萬美元 ETH 期貨的主要交易所。

ETH 不是證券的最佳論據是,到目前爲止它還沒有成爲證券,改變狀態會產生嚴重影響。 哥倫比亞商學院助理教授奧斯汀·坎貝爾 (Austin Campbell) 表示,“這就是‘你不能隨意改變主意,否則十年後給人們造成數千億美元的損失’,而且 CFTC 可能會以同樣理由反擊”。 

前 CFTC 委員、現 a16z Crypto 政策主管 Brian Quintenz 在 X 上回應了這一點,他表示,當 SEC 於 2023 年 10 月(合並後幾個月)批准 ETH 期貨 ETF 在其受監管的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時,“它明確承認基礎資產 ETH 的狀態爲非證券且不在其管轄範圍內。”

Quintenz 補充道:“考慮到 SEC 已經向市場通報 ETH 不在其管轄範圍內,如果 SEC 推遲或拒絕 ETH ETF,那么觀察它會使用什么借口(如果有的話)將會很有趣。”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消息發布的前一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因其在對加密貨幣公司 DEBT Box 提起的訴訟中“嚴重濫用權力”而受到前所未有的法院制裁。

肯塔基大學 Spears-Gilbert 法學教授 Brian Frye 表示,反對將 ETH 歸類爲證券的最佳理由是“ETH 看起來比任何其他代幣都更像 BTC”。 他補充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再表示,它認爲比特幣是一種商品,而不是一種證券……主要是因爲缺乏中心化控制。”

Frye 承認,以太坊基金會的存在給這一論點蒙上了一層懷疑的陰影。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除了創始公司之外,以太坊還有數千名利益相關者。 甚至在某些領域,以太坊可以被認爲比比特幣更加去中心化——包括其上運行的應用程序數量和开發人員數量。

此外,IntotheBlock 發現,截至六個月前,長期 ETH 持有者數量(7350 萬)是比特幣(3361 萬)的兩倍多。 有 5,370 個地址持有 1,000-10,000 ETH,但只有 1,920 個地址持有 1,000-10,000 BTC。

考慮到 Gensler 對加密貨幣的明顯敵意,他認爲這個行業充斥着欺詐和財務濫用行爲,這一切可能都不重要。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幾乎所有加密貨幣領域的人都希望 Gensler 將時間花在起訴實際犯罪上,而不是騷擾合法業務或攻擊去中心化協議。

Frye 認爲,這種明顯的越權行爲可能會導致 Gensler 的毀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做法太過分了,很可能會崩潰。 它依賴於 Howey,它提供了極其廣泛的‘安全’定義,從而賦予了 SEC 非常廣泛的監管權力,”他說,指的是該機構用來定義“投資合同”的測試之一。

“但最高法院可以改變Howey。 而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越嚴格,案件提交給最高法院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旦到達那裏,最高法院很可能會通過縮小範圍來‘澄清’How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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