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後續糧食生產七項指導措施
2023-08-15 20:10 admin
當前正值全區糧食產量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七下八上”農業防汛抗洪的重要時間點。爲有效應對洪澇等自然災害,防止病蟲害暴發成災,促進作物安全成熟,提出以下七項措施。
一是突出“快”做好洪澇災害防御。受澇或有較大降水地區迅速調劑調運排澇、灌溉、收割、烘幹等機具和設備,組織農民疏通溝渠、加固堤壩。雨後積水地塊,立即組織搶排積水,退水後鏟趟散墒,追施肥料,培土強根,保持根系活力,減少植株浸水時間,促進作物恢復生長,防止長時間積水造成早衰、死亡。受澇衝刷植株,對植株傾斜但未完全倒伏且沒有相互疊壓的,可以維持現狀,採取追肥扶正措施,依靠作物自身能力恢復生長。對植株完全倒伏,但莖稈未折斷的,可及早墊扶果穗,防止果穗貼地或相互疊壓發芽黴變,盡量減少損失,視緩解情況及時收割或青貯。對植株倒伏嚴重或莖稈折斷無法恢復生長的田塊,及時搶收或做青貯飼料,減少損失。
二是突出“防”做好病蟲害防治。全面啓動病蟲監測設備,結合人工調查,強化病蟲害監測預警,實施統防統治、聯防聯控,降低病蟲害損失率。玉米,對大小斑病,可選用多菌靈、吡唑醚菌酯、枯草芽孢杆菌等發病即防。對玉米黏蟲等遷飛性害蟲,達到防治閾值時可選用氯蟲苯甲酰胺、甲維鹽等進行防治。對紅蜘蛛,可選用阿維菌素、噠蟎靈乳油等,葉背噴霧防治,每10天噴灑1次,連噴2-3次。大豆,對根腐病,發現病株時可莖基部噴施氟環唑、吡唑醚菌酯、精甲霜靈等進行防治。對大豆霜黴病,噴施吡唑醚菌酯等進行防治。對大豆食心蟲、豆莢螟等,噴施高效氯氰菊酯進行防治。馬鈴薯,對晚疫病,根據田間監測預警系統或田間病圃監測結果確定防治最佳時間,選擇內吸劑和保護劑同時使用,可噴施氟吡菌胺、霜黴威、嘧菌酯等。水稻,對稻瘟病等,可選用三環唑、春雷黴素、枯草芽孢杆菌等防治
三是突出“管”做好水肥管理。抓住开花、灌漿等作物生長關鍵期,科學跟進水肥管理,努力提高單產水平。玉米,水澆地要在灌漿期後追施1-2次氮肥,旱作區抓住降水時機趁墒追肥。有脫肥跡象的,及時追施速效氮肥,並適當增施鉀肥,促進作物恢復正常生長。大豆,要適時中耕散墒升地溫,花莢期適時噴施尿素+磷酸二氫鉀+鉬酸銨1次,促進开花結莢。馬鈴薯,要結合中耕,適時適量追施氮肥、鉀肥等,適當補充中微量元素。也可添加芸苔素、黃腐酸等生長調節劑和葉面肥料,增強植株抗逆性,防止早衰,促進薯塊膨大。水稻,要在齊穗後進行淺-溼-幹間歇灌溉,可施用少量尿素+硫酸鉀,也可適當補施硅鉀肥,提高植株抗倒能力,成熟後期要適時斷水曬田。
四是突出“早”做好防早霜促早熟。對生育期推遲的作物,現在起可選用磷酸二氫鉀、芸苔素內酯等葉面肥,或植物生長調節劑等,採用葉面噴施促早熟。還可結合病蟲害防控,加入合適的藥劑,一並噴施,通過2次左右的“一噴多促”,加快生育進程,提早成熟,提升單產水平。對有長勢過旺趨勢的作物,應盡快噴施烯效唑等生長調控劑,控旺防倒伏。提早做好早霜應對,組織農戶在准確預報基礎上,及早噴施磷酸二氫鉀或抗寒制劑,提高植株抗性;早霜來臨前也可採取人工薰煙防霜。
五是突出“保”做好適時機收。各地要提早組織开展農機手技術培訓和機具調修指導。要摸清需求,科學調配作業機具,確保機具夠用、能用,做到成熟一塊、收獲一塊。推廣高效低損聯合收獲機,引導开展籽粒直收,加強機械化收獲減損技術指導意見宣貫,樹牢減損就是增產意識。引導農戶和農機手因地制宜選擇收獲時機、合適機具和機收方式,千方百計減少損失。落實跨區機具免費通行政策,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農機手和農民安全意識,確保機收作業現場安全。
六是突出“節”做好籽粒直收。發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導向作用,應補盡補,引導大戶、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購置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依托農機產銷企業等專業化力量,通過專題培訓、實操演練等方式开展籽粒直收技術培訓,切實提高機手操作水平,減少收獲損失。利用社會化服務、糧油規模種植主體單產提升等項目,引導專業化服務組織擴大籽粒直收規模,探索建立“種植大戶+專業組織+籽粒直收+幹糧存儲”的收儲一體化模式,實現優品優價,減損增收。
七是突出“幹”做好糧食存儲。做好糧食安全收儲工作,切實減少收獲後糧食的損失。按規定按程序將糧食烘幹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範圍,提升烘幹能力。存儲上,組織農民與當地糧食產後服務中心开展對接,充分發揮全區現有糧食倉儲設施和烘幹設施作用,幫助農民开展清理、幹燥、收儲等服務,防止出現黴糧壞糧,提高存儲質量,逐步引導由存棒向存粒轉變,帶動農民減損增收。特別是降雨較多的地區,要發揮糧食銀行作用,力爭更多糧食烘幹存儲。加強庭院儲糧技術指導,指導合理碼垛、及時晾曬,引導農戶科學儲糧,降低儲存損失,確保糧食產的出、存的好。銷售上,鼓勵多元主體入市收購,引導農民適時、適價售糧,組織做好農戶與收儲、加工等企業的對接,开展大豆、玉米等產銷合作,保障農民糧食賣的出、賣的好。(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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