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關於 NFT 版稅的設計挑战和新想法
2024-06-28 14:51 TechubNews
a16z關於 NFT 版稅的設計挑战和新想法
撰文:Michael BlauScot、Duke Kominers 和 Daren Matsuoka,a16z crypto
編譯:Yangz,Techub News
自動執行二次銷售版稅一直是 NFT 行業的重要價值主張。理想情況是,NFT 創建者可以在鏈上設定版稅,只要其作品在互聯網上的任何地方售出,版稅就會自動支付,無需依賴市場和其他第三方自愿支付版稅。
然而,NFT 版稅實際上從未在鏈上真正執行過,這一點一直是被誤解的。目前,執行鏈上版稅的實際情況已趕不上市場需求。我們面臨的挑战是,區分 NFT 轉售(應該支付版稅)和其他類型的轉移,如用戶自己錢包之間的流動、或作爲禮物發送 NFT 等,是有難度的。
一些版稅設計試圖通過識別不同類型的 NFT 轉移並在適當的時候執行版稅來應對這一挑战,但這些機制需要在嚴格的版稅執行(保證版稅支付)和可組合性(NFT 與鏈上其他應用的交互程度)之間做出重大權衡。
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現有 NFT 版稅設計的優缺點,以及它們如何在執行版稅和實現可組合性之間取得平衡。然後,我們將介紹兩種新的 NFT 版稅方法,利用激勵機制促使市場參與者尊重版稅。我們的目標不是倡導某種特定的方法,而是幫助構建者考慮不同的 NFT 版稅設計和相關的權衡。
首先,什么是「可組合性」?
可組合性是开源軟件的一個核心特徵,允許开發人員像 「樂高」一樣無限制地組合、修改和混搭項目的各個部分,從而創造出有趣的新應用。
應用與 NFT 組合有兩種基本方式:Reading(檢查所有權)或 Writing(促成轉移):
Reading(檢查所有權)意味着驗證區塊鏈數據。應用可以通過驗證 NFT 的所有權作爲進一步行動的「門檻」來與 NFT 組合。例如,某個 NFT 的所有者可以獲得申領另一個 NFT 的權限、玩遊戲、參與投票治理、獲得使用 NFT 媒體內容的許可,或參加會議等。此外,人們還可以使用 NFT 將鏈上數據與其錢包地址關聯起來。
Writing(促成轉移)意味着更新區塊鏈狀態。NFT 轉移會更新 NFT 在鏈上的擁有者。在最簡單的情況下,人們可以直接將 NFT 轉移到其他錢包。應用也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與這種轉移功能進行組合:代表所有者轉移 NFT(例如在 NFT 市場中)或在一段時間內托管 NFT(例如,場外交易托管、NFT 租賃協議或接受 NFT 作爲抵押品的借貸協議)。
區分這些不同類型的 NFT 可組合性非常重要。本文提到「可組合性」時,我們主要指的是「Writing」,也就是 NFT 的「轉移」。
雖然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共區塊鏈上驗證 NFT 的所有權,但現有的版稅設計首先限制了哪些錢包和智能合約可以執行轉移或擁有 NFT。限制「Writing」可能會阻礙在 DeFi、遊戲、通過多籤共享所有權以及朋友贈禮等場景中使用 NFT 的機會。
下面,讓我們更詳細地分析一下現有的版稅解決方案和權衡。
現有解決方案:黑名單和白名單
版稅執行難的一個關鍵原因是,區分 NFT 轉售(應支付版稅)和其他類型的轉移是有難度的。更具體地說,由於默認 NFT 標准實現轉移功能的方式,NFT 智能合約並不知道轉移是否涉及售價。因此,現有的解決方案試圖圍繞鏈上轉移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例如,這次轉移是否是轉售?或者是通過某個特定市場進行的?)
目前最火的 NFT 版稅執行設計是黑白名單機制,它們採用不同的方法來限制轉移,但同時也限制了可組合性。
這兩種機制都在以下兩個層面上限制轉移:
防止逃避版稅的市場或應用促成的轉移。
防止向某些账戶類型轉移,例如 EOA(目前大多數人使用的錢包)以及智能合約账戶。換句話說,允許哪些類型的账戶擁有 NFT 是有限制的。
無論使用哪種設計,NFT 創建者都會面臨一個重大的權衡,一般來說,創建者對轉移的預防越嚴格,NFT 的可組合性就越差。
黑名單
所謂的黑名單就是不允許促成 NFT 轉移的特定智能合約地址或應用列表。NFT 創建者可以將不支付版稅的特定市場或應用地址添加到其 NFT 智能合約的黑名單中;如果 NFT 所有者試圖通過這些被封禁的應用轉移 NFT,那么交易就會失敗。您可以在此了解更多有關黑名單的信息。
我們可以將其想象成電腦上的防火牆:我們可以自由瀏覽網頁,但防火牆會阻止我們訪問它們認爲不安全的網站。在 NFT 版稅領域,「防火牆」阻止的是那些已知的,不尊重版稅的應用。
優點
默認情況下,NFT 可與大多數應用自由組合。這是因爲除黑名單之外,其他大多數應用都默認爲尊重版稅。
即時保護版稅。NFT 創建者可以通過添加黑名單來阻止任何他們發現的逃避版稅的合約。
缺點
不良行爲者可以隨時通過建立新市場來繞過黑名單,進而逃避版稅。
黑名單無法主動阻止逃避版稅的行爲,只能被動應對。新的市場隨時可能出現,因此 NFT 創建者不得不玩着「貓捉老鼠」的遊戲,監控市場上逃避版稅的行爲,並將其列入黑名單。
最後一點,也是最大的挑战是:爲了使黑名單有效,創建者需要不斷監控鏈上的新應用,跟蹤每一個可能出現的新智能合約市場,並對其進行分析,然後決定是否封禁。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而且,隨着智能合約的升級,即使是現有的市場也可能需要重新審查。
若不小心漏掉了逃避版稅的應用,就意味着創建者將錯失大量的版稅。此外,還存在「短板」問題:只要有一條「漏網之魚」,那么不成比例的交易就可能流向該市場。
一個潛在的解決方案是將黑名單的管理委托給第三方。然而,這又重新引入了對中介機構的依賴,賦予該實體市場權力,可能會產生本文討論範圍之外的其他各種後果。
白名單
白名單可以明確規定允許促成 NFT 轉移的智能合約地址或應用。NFT 所有者只能通過白名單中的智能合約轉移 NFT,否則轉移將會失敗。
現有的白名單設計還包含一些可選組件,例如對允許哪些類型的錢包能擁有 NFT 進行限制,通常只允許 EOA 而不是智能合約账戶;以及對是否允許點對點轉移進行限制。
優點
NFT 轉移不能通過白名單之外的應用進行,從而將逃避版稅的市場排除在外。
與黑名單機制不同,創建者不需要跟蹤新的逃避版稅的市場,監測的緊迫性大大降低。
缺點
創建者需要批准所有希望促成 NFT 轉移的獨立應用。黑白名單都需要一定程度的鏈上監控。使用黑名單時,創建者需要監控逃避版稅的應用。另一方面,創建者可能會因白名單機制錯過圍繞 NFT 構建的創新應用,從而限制 NFT 的可組合性。假設有开發者爲 NFT 創建了一個獨特的市場概念(也強制要求支付版稅),但該开發者需要聯系 NFT 的創建者,證明他們尊重版稅,並請求將其添加到每個 NFT 的白名單中。這一過程光是想想都很麻煩。
此外,逃避版稅的方法依舊存在,這取決於市場的實施方式以及創建者對 NFT 轉移的限制。例如,如果以 0 美元的價格出售 NFT 是被允許的,那么通過創建一個基於遵守版稅市場的逃避版稅的市場版本,首先在版稅市場上促成 0 美元的交易,同時在避稅市場上轉移實際付款就可以逃避版稅。由於售價爲 0,創建者獲得的版稅也爲 0。
過猶不及。最嚴格版本的白名單會對哪些類型的錢包可以擁有 NFT(EOA 或智能合約账戶)以及點對點(P2P)轉移進行限制。限制智能合約擁有 NFT 的目的是防止 NFT 封裝(下文將討論),在人人都使用智能合約錢包的世界裏,這種限制可能過於嚴格。而限制 P2P 意味着無論何時發生轉移,都必須通過白名單許可的市場。限制 P2P 的原因是爲了防止 OTC(場外交易),很顯然,這種交易形式會讓創建者無法獲得版稅。此外,限制 P2P 也會使 NFT 所有者在自己錢包之間或朋友之間直接轉讓 NFT 變得困難。
權衡
無論是白名單還是黑名單,都需要在嚴格的版稅執行和开放的可組合性之間做出權衡。黑名單機制默認情況下允許开放組合,但更容易出現版稅問題。而白名單機制,執行版稅確實更加容易,但也大大限制了 NFT 可以與哪些應用交互的可能。
這種權衡不僅僅是黑白名單的問題,我們允許 NFT 與哪些應用和操作進行交互的任何方式,都會限制 NFT 的可組合性和功能。
改進技術手段或許可以降低權衡的難度,但根本問題仍然存在。
探索 NFT 版稅的新框架
NFT 創建者仍在對白名單機制進行測試,但隨着更多 NFT 用例的出現,值得探索的是如何超越黑白名單的界限,以改善版稅執行與可組合性之間的權衡。
我們從激勵機制的角度出發,對上述問題和現有的版稅機制進行了一些重構:我們的目標是引入激勵機制,促使 NFT 市場和消費者主動選擇尊重版稅。這在理論上也提供了允許更多可組合性的可能。
下面我們將舉例說明兩種不同的方法。第一種機制以白名單機制爲基礎,但更加开放、更具可組合性,也更鼓勵在 NFT 基礎上進行無許可創新。第二種機制我們稱其爲「回收權」(right of reclaim),可激勵消費者在出售 NFT 時使用尊重版稅的市場平台,從而在保持开放可組合性的同時,仍能在很大程度上實現版稅支付。
我們的目標不是提出單一的「解決方案」,而是擴大選擇範圍:我們怎樣才能在確保創建者獲得更多版稅的同時,又不限制可組合性?
方法 1:將白名單與質押機制相結合
我們可以通過質押機制來擴展現有的白名單機制,使市場和其他應用能夠無許可地獲得白名單資格。
目前,NFT 創建者必須手動將市場或應用添加到其白名單中,第三方开發者也必須向創建者申請添加許可。這種情況可能會減緩新應用的創新和採用,並使創建者背上審查新應用的責任。將白名單的工作委托給第三方同樣會減慢這一流程。
將白名單與質押機制相結合,允許新應用通過資金或其他資源的質押作爲其執行版稅的承諾,樂觀地將自己添加到白名單中(此處的「樂觀」是指信任然後驗證,而不是假定有不良行爲者)。默認情況下,NFT 所有者只要提供適當的質押,就可以立即與新的應用進行交互;如果應用行爲不端,創建者可以對質押進行罰沒,並將應用從白名單中剔除。我們甚至可以設想一種混合模式,如果某個應用在一段時間內都沒出現避稅問題,那么創建者就可以正式將該應用添加到白名單中,並返還質押。
當然,這種設計方法還存在一些未解決的問題。
NFT 創建者如何執行罰沒仲裁?罰沒的標准,即版稅是否執行,在鏈上檢測和證明是有挑战性的。應用开發者需要相信創建者不會故意對他們進行罰沒,或將其從白名單中剔除。
誰可以獲得被罰沒的質押資金?一方面,向創建者提供被罰沒的質押資金可以部分補償其版稅損失,但如果被罰沒的質押資金不歸創建者所有,那么創建者惡意罰沒的動機也會降低。對於這一問題,以太坊上的 EIP-1559 交易費機制可以給我們一些啓發,在該機制中,交易基礎費被銷毀,而不是發送給驗證者。
質押的規模應該如何設置?質押的價值需要與應用可能爲特定創建者帶來的版稅金額有一定關系。對不太流行或小衆的應用來說,較小的質押規模應該是可行的。然而,對於那些促成大量 NFT 交易的市場而言,則需要更大規模的質押,而且質押水平可能需要隨着時間的推移而與 NFT 的價值和交易量掛鉤。
我們是否需要聚合多個 NFT 的質押?如果需要,如何實現?應用开發者可能需要爲他們想要結合的每一個 NFT 系列進行質押,而這無疑會是一個巨大的負擔。但是,如果开發者只需對其中一個 NFT 系列進行質押並能證明其是誠實的,那么負擔就會減輕。同樣的,我們也可以設想這樣一種策略,即市場使用大額、單一的質押來承諾對大量 NFT 系列收取版稅。
方法 2:回收權(right of reclaim)
回收權是一種新方法,超越了版稅執行與可組合性之間的權衡(也超越了黑白名單機制),在不限制無許可可組合性的情況下,利用激勵機制鼓勵在發生 NFT 交易時主動支付版稅。該策略的核心是對鏈上「擁有」NFT 的含義進行細化。
每個 NFT 都有兩個可能不同的所有者,我們稱之爲資產所有者和所有權所有者:
資產所有者是指持有 NFT 的錢包(我們現在通常稱其爲「所有者」);
所有權所有者是最後一個向 NFT 創建者支付版稅(或所有權轉讓費)的錢包。
在回收權機制下,如果 NFT 的資產所有者和所有權所有者不同,那么所有權所有者可以隨時將 NFT 收回到自己的錢包中。資產所有者可以通過向 NFT 創建者支付所有權轉讓費,成爲所有權所有者,從而消除這種「回收風險」。
回收權不等於租賃,但與租賃 NFT 有相似之處。例如,ERC-4907 就是一個「租賃 NFT」標准,它也有 NFT 兩個「所有者」的概念。
爲簡單起見,我們假設轉讓所有權所有者身份的唯一方式是通過所有權轉讓費進行貨幣轉讓。(在實踐中,還可以有其他的所有權轉移機制--比如在足夠長的時間後所有權自動轉移,或者設計一種機制讓 NFT 創建者直接觸發所有權向當前資產所有者轉移。)
在這種模式下,所有權轉讓費成爲了新的「版稅」;尊重版稅的市場會把支付所有權轉讓費與 NFT 交易捆綁在一起。需要注意的是,這意味着版稅將不再是交易價格的直接函數;所有權轉讓費是固定的費用,與歷史上 NFT 版稅使用的可變「交易價格百分比」費用不同。也就是說,創建者可以有選擇地隨着時間的推移更新所有權轉讓費。
所有權所有者收回 NFT 的風險有助於通過人們的行爲區分 NFT 的轉移是否屬於轉售(應支付版稅)。具體來說,這種新的所有權模式鼓勵交易方之間涉及交易的 NFT 轉移支付版稅(即所有權轉讓費),否則賣方可以在「出售」NFT 並收取款項後立即收回該 NFT。
此外,這種框架還允許 NFT 在個人錢包之間自由轉移或作爲禮物轉讓。
讓我們通過幾個示例來了解實際操作中的情況:
如果我將 NFT 轉移到我自己的個人錢包......那么只有資產所有權會將轉移到新的錢包,原來的錢包仍是所有權所有者,且不存在回收風險。
如果我將 NFT 作爲禮物轉送給朋友……那么只有資產所有權會轉移,而我仍是所有權所有者。我的朋友可以隨意使用(包括出售;我們將在下文討論市場應如何處理),並可基於信任,相信我不會收回 NFT。如果朋友想要完全的所有權,也可以隨時向 NFT 創建者支付所有權轉讓費。或者,我也可以在發送該 NFT 時支付所有權轉讓費。
如果我通過市場銷售或市場外的場外交易轉售 NFT(例如,如果您給我 100 USDC,我直接轉您 NFT)......那么买方就會有強烈的動機支付所有權轉讓費,以消除我在收到付款後收回 NFT 的風險。
爲了適應這種模式,市場平台是否必須改變運作方式?
原則上完全不需要。但是,回收權意味着在市場上購买的任何 NFT 都有被回收的風險,這無疑會帶來糟糕的用戶體驗!更好的策略是,市場平台將 NFT 購买與支付所有權轉讓費捆綁在一起,從而在銷售的同時將所有權轉讓給新买家。在這種模式下,支持版稅支付將與確保更好的市場體驗齊頭並進。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回收權還是黑白名單機制,都無法阻止封裝 NFT 以逃避版稅的行爲(除非阻止所有智能合約擁有 NFT,但考慮到账戶抽象的增長,這是極具限制性的)。只是有了回收權,封裝合約就必須支付所有權轉讓費,才能獲得 NFT 的所有權,從而制作合法的封裝 NFT。這實際上也是所謂的退出費, 即離开 NFT 生態的代價。此外,如果出現流行的封裝合約,鏈上識別也很容易。
NFT 創建者可以阻止任何所有權所有者爲惡意封裝合約的 NFT 參與 NFT 生態、社區活動或其他相關用例。假設封裝合約被識別並被阻止進入社區,那么其若想「重新進入」生態,就需要支付重新進入費,將所有權從封裝合約中轉移出去。
更廣泛地說,公开資產所有者是否也是所有權所有者的信息可能也有益處。在整個生態中降低非所有權所有者的訪問權限可能會極大地刺激 NFT 購买者支付版稅。例如,在市場或錢包中顯著顯示未支付版稅/所有權轉讓費的 NFT,可促會使消費者選擇支付版稅。
假設
回收權框架依賴於兩個關鍵假設:
NFT 創建者同意所有權轉讓費成爲「版稅」,且版稅不再是銷售價格的直接百分比。
NFT 創建者可以接受其 NFT 被封裝以逃避版稅的可能性(但其實仍需支付上述退出和再進入費用),而且可以輕松識別並阻止社區訪問被封裝的 NFT。
注:除非阻止所有智能合約擁有 NFT,否則所討論的所有模式都不能有效阻止 NFT 封裝。當然,也有一些非惡意的封裝形式,例如將 NFT 跨鏈到不同的區塊鏈上。NFT 跨鏈是一個復雜的話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
如果創建者不能接受這些假設,那么回收權這種設計就不能獨立存在。我們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同社區中的其他成員進一步擴展這些功能和組件。
我們也認識到,回收權背離了現有的關於 NFT 所有權的思維模式。盡管如此,目前已經存在具有類似所有權結構的 NFT(如具有注冊人和控制人的 ENS)。
在設計 NFT 版稅解決方案時,我們相信,作爲一個行業,我們都在爲相同的目標而努力,即保護可合成性、維護數字產權、確保創建者在創作出令人驚嘆的作品時獲得公平的報酬。
越來越多的 NFT 用例开始湧現,但並沒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版稅解決方案。每個創建者(和每個 NFT)都是不同的。應用構建者和 NFT 創建者應該有一種簡單的方法來了解各種版稅設計及其權衡,從而選擇適合其獨特目標的設計。我們能拓展的設計空間越大越好。
NFT 行業有能力改善創作者通過作品謀生的方式,但最好的方法也許還未出現。版稅執行模式是個新事物,許多人都在不斷嘗試。如果讀完這篇文章後,你有任何新的想法,不妨與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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