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 賣USDT虛擬貨幣的風險
2024-04-08 10:25 邵詩巍律師
圖解 賣USDT虛擬貨幣的風險
本文又名——張三出油歷險記
張三從事某祕密行業,平時偶爾也炒炒幣。某天,他加了邵律師的微信,問我:怎樣賣U更安全呢?於是就有了這張圖。
看到我的答復,他嘆了口氣說:是的,這些我都經歷過。今天就和律師你講講我的故事吧。
爲了便於講解,以下我們將出U的張三(以下稱爲A),买U的人(以下稱爲B),第三人(以下稱爲C)。
01
賣U、被凍卡(第三人報案)
某日A與B達成买賣泰達幣的交易,A按照B指定地址將U轉出,B稱自己的卡限額了,讓家人轉給A(這在律師看來都是老掉牙的套路理由),A同意了,沒多久,A也收到了來自C轉來的錢。在A看來,一場再普通不過的日常交易就結束了。
沒過多久,A就被警方按頭了,說A涉嫌詐騙,因爲C報案說自己被別人騙了錢,錢款是流入了A的卡中。警察打電話給A的家人,說全額退賠被害人可以取保,家人着急就立馬匯款到警方指定账戶,款項一到账,人就放了。但A至今都納悶這個案子是啥情況,因爲他就在派出所待了一天,然後民警就告訴他可以走了,也沒辦取保的手續,沒交過取保候審保證金。
02
賣U、被凍卡(第三人報案)
A某天照常在交易所中掛單賣U,B與A聯系,雙方達成購买合意,一場交易順利完成。兩人也加了微信,一來二去,兩個人也熟絡起來,B偶爾找A买U,但並不頻繁,所以在風控意識很高的A看來,B看起來很安全,也很正常——因爲每次交易的金額就幾千或幾萬的,且B也就买過幾次,並沒有大量需求。
某天,B再次找A买U,但這次金額蠻大,有30萬。A轉給B之後,B說自己的卡限額了,讓朋友轉給A,A因爲交易過多次,之前B也有說讓朋友轉給自己,從來沒出現過問題,因此充分信任B。果然B沒讓A失望,收到了B的3個朋友轉來的三筆10萬元。
沒過多久,A發現自己的卡被凍了,而且是被三地公安凍結的。聯系B時,發現B把他刪了。
警察讓A把收到的U全額30萬退給被害人,A不愿意,說這是B搗的鬼,讓警察去抓B。警察說,你先退賠被害人錢款,你和B之間的糾紛,你自己找B解決。
03
賣U、被抓(买U的報案)
和上述案例2一樣,A在某安交易所賣U,離譜的是報案人竟是B本人。B報案說自己網戀了一個男朋友,對方教他买幣,她就找了在某安交易所上聯系了多個U商买幣。後來她發現她被男朋友騙了,就報案了。
因此,警察抓了包括但不限於A以外的二十幾個U商,都是與B有過交易的。目前,愿意把錢退賠給B的,都取保了,不愿意退賠的,還繼續蹲在看守所裏喝稀飯。
(本人原本只想做一名靜靜的傾聽者,但聽到這裏實在是忍不住了,和張三感嘆:虛擬貨幣糾紛各地司法實踐,是真魔幻啊)
04
賣U、被凍卡(买U的報案)
B和C是在網絡上相識。C向B介紹,自己有個很賺錢的理財項目,但需要用虛擬貨幣充值。於是B找到A买U,交易完成後沒幾天,A被凍卡了。警察告訴A,是找他买U的人報案說自己被詐騙了。
被害人B認爲,自己的錢是打給A的,認爲A肯定是和C是一夥的!於是警察就把A的卡給凍了。
(張三和我說:這事兒我真的哭死,誰騙你的你找誰去啊,我就是賣了你一筆幣,你和別人的事情我上哪知道去??當初找我买幣的時候也沒和我講過啊)
05
賣U、找第三人當護身符,第三人被定幫信
A有了上述1234次經歷之後,也是怕了,一直在思考:怎樣賣U,既不會被凍卡,也不會被抓呢?他想到一個好辦法:用別人的銀行卡收款!
於是A找到自己的好友C,說我一直做U商的,每天收錢太多了被銀行系統監控,每次解封很麻煩,你的卡借我用下,每收一筆錢我給你200塊。C也不了解這行,感覺怕怕的,A說,這個你放心,每個买我U的人,我都會讓他們給我拍視頻承諾的(承諾自己的錢來源合法,买U是正當用途)。C一聽,這挺靠譜!就同意了。
之後的合作,A也確實每次都會將买家們的承諾視頻發給C,答應給C的好處費,A也都給到了。雙方合作了幾次後,目前,B的銀行卡竟被五地警方凍結,B已被2地警方取保候審。B這幾個月,不是在派出所做筆錄,就是去全國各地派出所做筆錄的路上。實在是勞碌奔波。
(張三激動的和我說:這次好險哦!避險成功!我是不是很聰明?雖然損失了幾筆U,心好痛,但總比被抓了好!)
06
賣U、找第三人當護身符,第三人被定掩隱
A有了上述12345次經歷之後,想着,不行!我還得藏的再深一點!我要在幕後!
於是,他找到了自己的好哥們C,讓C幫他賣U,具體流程是,A通過中間人介紹,找到买家B,讓C與中間人溝通。中介人聯系B,讓B打錢給C之後,A放幣給B。
交易完成後,B報案說自己被詐騙了。因爲錢是轉給C的,警方目前給C定了掩隱。
(張三說:這次也好險!又躲過一劫,這個中間人在坑我呢??就是感覺有點對不住我哥們兒C了)
07
賣U、沒成想這次自己竟成了維權的受害者
某天,A的朋友說,有個大單要介紹給你!A說,好呀!於是在朋友的撮合下,A認識了B,雙方約在咖啡館見面,溝通好B向A購买20萬個U(折合人民幣約140萬)。因爲數額較大,A說要么先轉1000個試試?B就向A提供了自己的二維碼,讓A掃碼轉幣。之後B告訴A自己已收到。於是A就把剩下 19.9萬個幣再次掃碼給了B。
沒成想,這次B說自己沒有收到??
可是A看到自己的帳戶上,明明顯示轉账成功了?A確認自己兩次都是掃的對方提供的同一個碼,兩次也轉到了同一個錢包地址:Q2i(此處僅列錢包地址末尾3個字符,下同)。
B說自己沒收到幣,自然不愿意付錢給A,A慌了:自己140萬就這么沒了?以前都是自己賣U牽扯到被人被詐騙的案件當中,沒想到某一天自己居然成了被害人。於是A立馬拉着B去了派出所。
警察問A,問什么B說第二次轉账沒成功?
A:自己第一次轉1000個幣的地址是Q2i,但B的帳戶顯示是Q2i收到後再轉到錢包地址5Hg,但B說5Hg才是自己的地址。
A自己也搞不懂了,在咖啡館時,自己掃碼的B的地址明明就是Q2i,但兩人在派出所時,對方地址的確顯示爲5Hg。
盡管A向做筆錄的警察解釋了好久,什么是U,什么是錢包,什么是地址,什么是交易所?但警察還是沒搞懂什么USDT還是USTD的,A自己也說不明白自己爲啥被騙了。所以,做完筆錄,A報的被詐騙案就不了了之了。
(這個事搞得張三心裏很苦悶,問我:邵律師,爲什么那些所謂“受害者”維權那么容易?爲什么我就這么難?騙子就在眼前,但派出所就是不給我立案!)
邵律師提示:
張三的錢是如何被B偷走的?其實張三忽略了,當他掃碼向對方轉账時,張三收到了個轉账授權提醒,頁面中表面顯示的是轉账提醒,實質上當張三點擊確認之後,對方就獲取了轉走張三錢包中代幣的權限。張三確認授權後,對方即可轉走代幣。
08
經歷了以上,A決定黑化了
沒錯,張三經歷了太多,也承受了太多。繼續做着賣U生意的A依然躲在幕後。
某天,他僱了個做兼職的大學生C,和C說,有個客戶要买U,你幫我和买U的客戶對接一下,地址是xxx,這單結束了我轉你300。C就拿着A給的地址,在某家店門口和客戶見了面。C按照老板A的意思,告訴客戶要先¥後U,客戶想着反正人在這裏,也跑不了,就按照C提供的收款账號把錢轉了。C確認之後,給A發信息說:“老板,客戶錢到账了沒?你轉U吧”。沒成想,這條信息被拒收了。
沒錯,A看到錢到账了,就把C刪了。
聽到這,我氣不打一處來,說,你怎么能這樣幹呢?人家只是個找兼職的大學生,你坑人家幹嗎?
張三聽到這話也炸了:那我就是正經做生意的賣個幣,怎么就天天被凍卡?每次去派出所問,警察都說,如果我不把賣U的錢全額退賠給所謂的“被害人”,就不給我解凍!我現在沒一張卡能用,另外我身上還背了好幾個案底,你怎么就不同情同情我呢?
聽到這話,我的沉默震耳欲聾。
如果賣U沒有錯,买U也沒有錯,被害人沒有錯,爲被害人解決問題的警察也沒有錯,那么是哪裏出錯了呢?
另外插一句,想找兼職的大學生,還是不要做這種,幣圈水太深。
聽完了張三的故事之後,我一邊在心裏問自己:爲什么張三會變成這樣?一邊問他:你經歷了這么多事,你爲什么還繼續做這門生意?
張三笑了笑,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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