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清誹謗馬蘇案二審宣判 被告獲刑14個月維持原判

2024-02-02 20:00 admin


(來源:赤炎新聞)

馬蘇訴黃毅清誹謗案二審於1月30日宣判,維持原判14個月。2018年1月25日,馬蘇以黃毅清犯誹謗罪向北京市海澱區法院提起自訴。馬蘇指控黃毅清公然捏造自訴人吸毒、賣淫等虛假事實。法院認爲,黃毅清捏造事實誹謗馬蘇,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誹謗罪,應予懲處,一審判刑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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