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大S離婚協議細節曝光:撫養費要支付至2038年

2024-01-24 20:00 admin


今(24)日,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的離婚風波又牽新動態。據報道,先前汪小菲曾在微博公开2人的離婚協議書,豈料,他發出的照片中未遮蔽隱匿大S的個人帳號、住家地址等私人資料,遭大S提告違反相關法規,今日,台北相關部門依法起訴汪小菲。但大S同時控告汪小菲涉嫌損害債權一項未獲台北相關部門認可。

汪小菲與大S

據報道,汪小菲和大S於2021年11月12日,在相關部門作成調解筆錄,汪小菲到2038年3月爲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新台幣(約68.6萬元人民幣)撫養費給大S。後大S認爲汪小菲沒有依照協議付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由於早前汪小菲讓司機到二人此前的住處,把4幅高價值畫作藝術品搬到酒店,導致大S申請強制執行後找不出這批畫。因此,大S控告汪小菲涉嫌損害債權。但台北相關部門調查後認爲,大S知道汪小菲管理財產的方式是購买高額藝術品,大S也能通過共同司機得知畫作下落,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行爲。且從汪小菲與司機的對話內容顯示,汪小菲主要是請司機協助,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畫作則不用寄回,主觀上也沒有大S所控意圖。

此外在原本的離婚協議中,大S在兩人此前共同住處要保留獨立房間,用作汪小菲到台灣探視子女時使用。後來大S決定不再提供汪小菲獨立房間,汪小菲得知是因爲大S再婚的原因,便請司機幫忙搬走個人物品及貴重財產,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

汪小菲 圖據:視覺中國

相關部門調查後認爲,汪小菲當時確實僅是要取回私人物品,且至2023年8月,汪小菲已支付4511萬余元新台幣(約1031.2萬元人民幣)扶養費,可見汪小菲財力充裕,處分4幅畫作也不會影響到大S的債權,因此大S這一控告未獲台北相關部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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